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被起诉
本报海口1月8日讯(记者徐珊珊 实习生张孟秋 通讯员李洪梅)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1月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吴淑楷涉嫌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吴淑楷,1955年出生,海南省澄迈县人,被捕前任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罪,吴淑楷于2009年9月22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吴淑楷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笔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吴淑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