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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黄段子”短信功能被关停 引发网友热议

2010年01月14日01:14

  来源:青年时报

  发“黄段子”被关停短信功能

  杭州还未有人因此受处罚 律师称:这不可能够成犯罪

  事件

  发“黄段子”被关停了短信功能

  据南方日报1月13日报道:近日,在虎门镇口社区务工的张某发现自己的手机能接电话,但收发不了短信,即使是把手机卡换到另外一个手机上也是如此。

  张某通过咨询中国移动客服处才得知,这一切都源于他向外发送了“黄段子”,因被相关系统检测到而被关停了短信功能。

  张某称,前不久,他接到一个朋友发来的黄色笑话,“觉得好玩就发给了另一个朋友”。没想到就受到了惩罚。如果要重新开通短信功能,就得带着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写一份以后不发不良信息的保证书。

  对此,记者致电移动公司客服电话咨询。话务员表示,日前,该公司正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治理范围包括:假冒银行或以银行名义发手机违法短信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司财务的,散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只要涉及其中一项,哪怕只发送了一次, 被通讯公司检测系统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确认,就会被关停短信功能。

  网友热议

  “黄段子”算不算色情?

  昨天,不少网友对这则报道议论纷纷,并提出了不少疑问。

  杭州网民“豆豆”质疑说:“黄色笑话算是色情内容么?我发给老婆也会违法么?也会被停了手机收发消息的功能么?”

  网名“往事如风”的网友说,怎样的短信才算黄色短信?有些“黄段子”从头到尾没有露骨的字眼出现,也算是黄色消息么?

  更有网友表示,如果觉得一个黄色笑话挺好玩,群发给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朋友,是不是属于违法传播淫秽信息行为呢?

  杭州

  还没有人因发“黄段子”受处罚

  杭州移动表示,在杭州甚至浙江,目前还没有发生过因为收发“黄段子”而停止用户收发短信功能的事件。“这个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很难对用户关停短信转发功能,因此我们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而且还有一个难题是,我们没有依据判断一条信息是否合法。”杭州移动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

  杭州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黄色”只是老百姓对于含有淫秽色情图片、文字、工具的一种民间称呼,那黄色信息,也该是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至于如何鉴定手机短信内容属于淫秽色情,则是警方的相关监管部门来判定。杭州市民在手机上收到一些网站发来的信息,觉得有色情的嫌疑,可以向属地派出所或者网警分局举报。

  律师

  朋友之间互发黄色短信不够成犯罪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长明

  广州这一事件反映了公安机关执法非常机械和片面,仅以发的黄色信息数量较多,就进行处罚,这跟前几年,北方某地民警冲进居民家里,拘留看黄片的一对夫妻,性质差不多。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一个与此有关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8种情形之一的将定罪处罚。这8种情形包括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的等等。

  我国法规对传播黄色信息触犯刑法的情形,规定了一个前提,即主观上必须以牟利为目的,缺乏这一前提,则相应的罪名就不能成立。

  家人朋友之间,利用手机互发黄色信息,不存在牟利的可能,无论互发数量多少,均不能以上述条文以及解释进行惩罚。这正如贩卖黄片到一定数量,即触犯上述条文所定的罪名,而购买多少黄片,只要是自己看,无论看多少遍都不构成犯罪。

  根据立法的本意,要严厉打击以“黄”牟利的犯罪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而家人、朋友之间互发黄色信息对象有限,产生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小。如果发的次数较多,顶多反映其生活格调、兴趣比较低俗而已,不能作为刑法打击的对象。

  法官

  怎样界定淫秽信息?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位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淫秽信息就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信息。淫秽信息是法律概念,而黄色信息不是法律概念,一般来说黄色的就是淫秽的。”

  那么,朋友间互发200条短信是犯罪吗?

  “给朋友发了200条黄色短信,一般来说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只是开玩笑或者恶作剧,即使在狭义上或者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阐释,符合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够罪标准,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这位法官说。

  时报记者 陈逸清 黄君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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