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被强制戒毒状告公安部门 要求恢复人身自由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1月14日06:19

  男子被强制戒毒告公安部门

  天河区公安分局一审胜诉,昨日二审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马学灿)一名雷州小伙在天河区棠下逛街,突因涉嫌吸毒被民警查获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小伙子喊冤,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恢复人身自由。昨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男子:街头突然被抓

  陈某,1982年生,广东省雷州人。2002年6月来到广州,以卖早餐为生。据陈某称,2009年6月19日,其在天河区棠下上社附近逛街,莫名其妙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公安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2009年6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难以戒除毒瘾”为由,对其作出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陈某称,自己从来没有吸过毒。自己以售卖早餐为生计,月收入1500元左右,扣除房租吃饭费用,根本没有多余的钱买毒品。为此,陈某一纸诉状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告上了天河区法院。

  警方:陈某自认吸毒

  警方则表示,2009年6月19日下午5时30分,天河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陈某形迹可疑,就对他进行盘问,因怀疑他涉嫌吸毒,就把他带回派出所调查。询问过程中,陈某承认自己从2008年11月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开始时以“追龙”方式吸食,一个月后以动脉注射的方式吸食,最后一次吸食是2009年6月18日晚上。

  接着,天河区公安分局把他送至天河区拘留所进行尿样测试,结果呈阳性。最后,民警还在陈某身上认为是注射毒品的位置上拍了照。天河区公安分局认为陈某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决定对他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对于这一说法,陈某表示在尿检呈阳性后,民警强迫他签字。

  一审:陈某被判败诉

  此案在天河区法院一审时,法官到陈某接受强制戒毒的广州市潭江戒毒所询问了陈某。陈某确认派出所民警并未殴打过他,而是对其进行恐吓。法院认为陈某一直未对派出所民警的恐吓行为向公安局或者上级部门投诉或反映,也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因此,陈某的说法缺乏事实和证据的支持。遂维持了天河区公安分局的处理。陈某不服上诉。

  疑点1 注射处不过是皮癣?

  律师还指出,口供显示陈某注射吸毒已达半年之久,那么陈某身上应该有大量的注射毒品留下的疤痕,但天河区公安分局提供的注射毒品位置的照片,不过是陈某大腿上的一块癣斑,现在已经治愈,可见照片成为证据并不充分。律师还认为,天河区公安分局没有对陈某进行催瘾医学试验或提取血液、毛发进行司法鉴定,以至于缺少进一步确认陈某是否吸毒成瘾的证据。据此,律师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疑点2 被抓前喝过止咳药?

  法庭上,陈某的辩护律师称,天河区公安分局并没有调查到陈某有毒品的物证,也没有发现他毒瘾发作的记录。正常来讲,长期使用毒品后停药会发生渴求药物、不安、流鼻水、身体蜷曲、抽筋等戒毒症,但陈某没有任何症状。陈某在被控制前,因患感冒咳嗽刚好服用了止咳药,可能导致尿检呈阳性。所以,天河区公安分局仅凭尿检的结论证据不充分。

责任编辑:廖恒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