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院检察长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侧记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4日13:02
“现在我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1月13日上午8点3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成了一个特殊的“考场”: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考官”,北京、山东、贵州三位省级院检察长前来“应考”,“考试”的内容是,围绕2009年履行职责,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情况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加强上级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工作,是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明确规定。今天,高检院召开省级院检察长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落实党中央要求和宪法法律规定,这在共和国检察史上还是首次。
按照要求,三位省级院检察长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检察长履行职责情况、检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和检务保障情况。
会议现场,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先后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记者发现,三位省级院检察长高度重视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事前作了认真准备,现场虚心接受评议。
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副检察长朱孝清、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对三位省级院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一一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中央纪委派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委托其他院领导代为宣读了评议意见。高检院领导一致认为,三位省级院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准备充分,客观全面,体现了各自的特点。记者注意到,评议有一个共同点:肯定成绩客观,所提意见建议中肯,批评毫不客气。
评议结束后,三位省级院检察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慕平检察长评价说,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有利于帮助改善下级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国家森检察长告诉记者,高检院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山东省2010年检察工作“明确了方向,找准了定位,增加了动力”。陈俊平检察长表示,一个省的检察工作有局限性,通过述职评议,可以找出不足,推进本省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高检院将根据今天的报告会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北京、山东、贵州三个省级检察院将对照评议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并向高检院反馈整改结果。高检院也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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