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补偿经费政府支出给付金随物价变动
1980年,日本颁行了亚洲第一部被害人补偿方面的法律———《犯罪被害人等补偿金给付法》,被害人补偿制度得以确立。其主要内容包括:
———补偿对象。补偿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日本国籍或在日本国内有住所;遭受故意犯罪的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的遗族。其中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在日本国内及在日本国外的日本船舶、飞行器内所实施的,属于伤害人的生命、身体的犯罪行为。
———减额给付和不予给付的情形。《犯罪被害人等补偿金给付法》规定,以下情形不得给付或减额给付补偿金: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包括有事实上之婚姻关系);被害人诱发犯罪,或被害人对遭受被害也负有责任;从社会的一般观念来看,不宜给付的情形,减额或不给付。根据不同的情况,减额的幅度可以是三分之二减额或三分之一减额,对于情节严重者,可以实施不给付。
———申请和裁定机关。领取给付金的人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公安委员会做出裁定。申请的期限是自知悉犯罪被害发生之日起两年以内,或是自犯罪被害发生之日起七年以内。
———给付金的支付。被害人补偿所需要的经费,由政府逐年编制预算支出。给付金为一次性补偿,给付金额由政令的形式加以规定。每个被害人的给付限额是,遗族给付金为1079万日元,伤害给付金为1273万日元。
随着物价的变动,给付金的数额也进行了多次调整,被害人的损失补救和遗族的日常生活更为有保障。
美国:弗州枪击案赔偿金由一社会基金提供
2007年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方8月15日对外正式宣布了对校园枪击案受害者家属的补偿条款。
在4月16日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中,共有32名学生和教职员工被该校韩国学生赵承熙开枪杀死。按照弗州理工大学公布的最新补偿条款,32名被害者家属将各自获得18万美元的补偿。
按赔偿方案,在枪击案中受伤并自4月16日起在医院住院10天以上的受害者,有资格获得9万美元的补偿和享受免除在弗州理工大学完成学业学费的待遇;在枪击案中受伤并在医院住院3至9天的受害者将获得4万美元的补偿和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在枪击案中受伤并在医院住院少于3天的受害者,以及枪击案发生时在教室里的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将被免除学费或获1万美元的补偿。这项补偿条款适用于来自弗州和州外的学生。
赔偿金由该事件发生后设立的霍基斯佩里特精神基金提供。据了解,这个基金自设立以来已接受不少私人捐款。该基金会由曾经负责过“9·11”受害者家属赔偿基金的独立律师费恩伯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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