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资料图片) |
人民网廊坊1月14日电 (记者白龙)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
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黄松有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60余名群众及黄松有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黄松有案审理情况
黄松有“落马”历程
2009年8月21日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文]
2009年5月6日 中纪委对最高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调查仍在进行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何昕透露:中央纪委对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一案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中……[全文]
2008年10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多项任免令 黄松有被免职
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最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黄松有涉嫌与同乡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一起参与广州“中诚广场”拍卖舞弊案,获利达百万……[全文]
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居然把身在北京任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拉下水,贪官寻租权力空间距离之远,腐败手臂之长,令人恐慌和惊叹。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全文]
剑指司法腐败 严查黄松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