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适房试点进入审核阶段 申请需交收入资料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6日14:14
人民网上海1月16日电(记者孙小静) 为期一个月的上海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区的申请受理工作,将在本周日基本结束。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获悉,截至2010年1月15日,徐汇、闵行两试点区领取申请材料的家庭分别为3328户、664户,合计3992户;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家庭分别为1641户、516户,合计2157户。
为保证申请审核工作的客观、准确,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改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状况,《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交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家庭收入、财产等方面的具体资料。这一制度安排,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在试点区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指导下,许多申请家庭认真、积极配合,陆续提交申请材料。
目前,申请受理工作已近尾声,上海市有关部门提醒已领取申请材料的家庭,应尽快在1月17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考虑到申请家庭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涉及面较广、出具证明的单位较多,而申请家庭情况各异、准备证明资料所需时间有长有短,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与两试点区研究后明确,申请家庭在1月17日十八时前提交《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视作提出申请,其他证明资料尚未齐备的,应在1月31日前补齐。
申请受理后,上海住房保障机构将严格按照“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开展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家庭收入、财产等方面的核查比对工作。整个审核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更需要申请家庭的大力配合,住房保障机构将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下一步,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两试点区将根据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数量和购房意愿,研究确定房源供应数量和套型配比,作好摇号排序、选房购房的工作安排。同时,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各阶段取得的经验,细致梳理市民反映的各种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试点后合理放宽准入标准等问题,优化完善实施政策和操作方法,为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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