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男子用零花钱诱奸不满14周岁幼女达20余次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2010年01月17日05:50
本报贵溪讯肖桂林、记者刘祚保报道:以零花钱为诱饵,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达20余次。1月15日,贵溪男子徐勇敢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42岁的徐勇敢已婚,生性大胆,好讲义气,被人称为“勇崽仂”。2009年元旦前后,徐勇敢酒后来到贵溪市新华书店,见小花(化名,当时读初一,不满12周岁)在看书,便上前搭讪,给她10元钱,称只要她听话,以后还会给钱零花,并约她次日出去玩耍。次日下午,徐勇敢与小花发生性关系。至去年11月22日,徐勇敢与小花发生性关系20余次,事后都会给小花20至80元不等的零花钱。去年11月22日,徐勇敢给小花买手机,被小花家长发现。经追问,小花才道出实情,家长向警方报案。随后,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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