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部分教师质疑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失公允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9日09:57
2008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分配方案的核心原则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为此,教育部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第四小学(以下简称西夏区四小)的部分教师向本报宁夏记者站反映,该校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有失公允,难以体现指导意见精神。
教师:向一线倾斜难兑现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四小部分一线教师向本报宁夏记者站反映,在西夏区教育局出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把所有奖励性工资的5.7%拿走分配给各校长,然后由学校再给中层干部进行分配,最后剩下的给一线教师分配。教师们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政策。
西夏区四小的教师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校的津贴分配方案,即副校长津贴参照班主任津贴平均数350元×1.2=420元;中层干部津贴是350元×1=350元;年级组长津贴为60元。此外,以上人员还有课时津贴。班主任的基础费是280元另加课时津贴,其他教师只有课时津贴。教师们认为,这种做法严重挫伤了大家的积极性。
校方:教师工作很难量化
针对教师的质疑,西夏区四小校长李占元说,去年11月初,该校接到主管教育部门的通知,要求依照西夏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总方案,研究确定适合四小的方案。为此,该校先后召开七八次会议,于当年12月23日制订出方案具体内容。
李校长介绍说,由于教师的工作很难量化,而量化的平衡点也难以确定,方案中的部分内容难免会引来一些教师的意见。为此,该校已准备对分配方案进行重新修订,例如对副校长、中层领导领取基础津贴附加必须完成带满标准课等前提条件。
究竟方案中的什么内容引来了争议呢?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师向记者介绍,让一线教师不满的焦点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均参照班主任津贴平均数再乘以系数,班主任基础奖280元再加课时津贴,而其他老师均没有基础奖,只有课时津贴。如果按此方案执行,学校中层领导每月平均奖金都在600元至800元,而一线教师仅能拿到课时津贴约300元。
区教育局:已发现方案中存在不妥
据了解,此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并非单纯地涨工资。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另外30%作为奖励性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根据指导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据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局长张冰介绍,此次改革西夏区共涉及1500余名教师,方案仅在西夏区四小等部分学校引起较大争议,争议出现在中层干部津贴领取标准方面。为协调各方关系,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该局已上报西夏区委,将对改革方案进行重新完善修订。
1月12日,银川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他们所掌握的情况,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大体平衡。目前,西夏区已经发现方案中存在不妥并开始着手修订。银川市教育局也将邀请人事方面的专家给西夏区各校校长进行政策培训,并指导各校进行方案的制订。
业内人士:呼吁加强方案解读
据了解,目前银川市除西夏区的方案暂时搁置外,兴庆、金凤区各学校都开始实行绩效考核。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学校的分配方案均能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特点。银川市兴庆区三小副校长魏林忠告诉记者,该校的方案严格按照教师付出的多少确定津贴标准。例如班主任是操心最多的岗位,因此班主任的奖金也是最高的,平均每月约700元,其次单科数学、艺、体教师拿得略少,而中层干部及负责行政工作的人员均拿教师的平均奖。这样的分配方案在教师中深得人心。
为了制订方案,三小校领导也多方听取教师意见,并采纳了其中部分建议。例如在衡量语文和体育、音乐教师的工作量时,语文教师一周12节课,体育、音乐教师则是18节课,如果单纯按照课时计算,语文教师显然要比体音教师的奖金低。但实际问题是,语文教师每天要批大量的作业,为此,三小经研究决定,相应提高语文教师批作业的量化分。
“我们学校的方案很公正,奖罚规定很明细,奖金分配政策也是向一线教师倾斜,多劳多得大家都没有意见。”在采访中,兴庆区三小的教师表示。
采访中,一些基层教育人士认为,涉及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的绩效工资改革引起广泛的热议,说明政策宣传解读还不充分,有关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细化,应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在实施新工资方案时,应向广大教师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地涨工资,而是加大考核力度,改变以往教师工作“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增强工资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尽可能完善细化实施方案,使工资改革过程公开、透明、民主。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绩效工资分配目前存在的争议,有关部门可以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不妨将此次绩效考核作为试行方案,试行一段时期后加以修订。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在适当的场合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进行详细解读,让教师对绩效工资的考核心悦诚服,也能使校长的工作相对顺利。法制日报记者潘从武法制日报通讯员王潇翊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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