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第二轮药物降价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20日12:07
新华网南京1月20日电(记者邓华宁)1月23日起,江苏省37个试点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这是继2009年10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后这个省进行的第二轮降价。
据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这次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范围,是经过省卫生厅药品采购中心组织全省基本药物网上统一招标,省物价局根据招标结果核定公布的282种国家基本药物、252种省增补药物共计5456个规格的基本药物目标价格表,目前已经在省物价局网站公布。
此次实行基本药物价格零差率销售的县(市、区)包括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连云港、盐城、镇江等省管辖市所属的37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县(市、区)按中标价格采购,不再加价,药物价格可比其他医疗机构价格低15%以上。比如,头孢呋辛和头孢曲松注射剂、诺氟沙星胶囊剂,平均降幅都在50%以上。
江苏此次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37个试点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三分之一,全省3年内所有县(市、区)都将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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