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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对女白领露阴 律师称不构成犯罪(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1月26日05:29
“红衣男”被抓,下跪请求原谅。
“红衣男”被抓,下跪请求原谅。

  男子光天化日脱裤子吓坏女白领被抓

  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东莞市图书馆附近的中心广场发生的一幕让余小姐仍然心有余悸,连称“恶心”。她说,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在她路过时,竟然迎面对着她当街掏出生殖器官进行猥亵,她吓了一跳才反应过来。随后报警,警方将男子带走调查。而在现场指认事发地点时,面对女白领的质问,男子突然下跪道歉,让路人瞠目结舌。

  文/图 记者代希奎

  “红衣男”脱裤白领报警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南城中心广场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余小姐回忆说,她和朋友李小姐就在图书馆附近上班。当时他们吃完饭回单位,事发地点正好是她们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她当时在玩手机,突然听到李小姐一声尖叫,她吓了一跳。

  定下神来一看,她才反应过来,迎面走来一名约50岁身穿红色夹克的中年男子(下称“红衣男”),只见他脱下裤子,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还伸出舌头在嘴唇上舔来舔去。“好恶心啊,当时我就想吐!”李小姐说。

  据余小姐说,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了,以前还见到过两次,李小姐也是第二次。她说,这一次她们实在忍无可忍,于是一边报警,一边尾随“红衣男”,最后警方在图书馆旁边将“红衣男”带回公安局调查。

  被抓:男子当街下跪道歉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警方一起,与当事人到事发现场回访,了解事发经过。在事发现场,余小姐和李小姐一直对“红衣男”的猥琐行为进行谴责。有好几次,余小姐想冲上去扇该中年男子的耳光,但都被警察阻止。“红衣男”则在一旁沉默不语。

  当警方再次询问“红衣男”经过时,“红衣男”又否认他当时曾有不雅举动。这时余小姐十分激动,又想冲上去,但被警察制止。余小姐严厉斥责“红衣男”有胆做没胆认,李小姐也不停地质问他。在二人的高压态势下,“红衣男”又做出了让人大跌眼镜的一幕:他竟然当众下跪,向两名女白领道歉,称自己做错了,请求原谅。这一举动也引来路人纷纷侧目。

  警方:只能对其批评教育

  民警说,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红衣男”确实做过此事,也不太好处理。事发路段有摄像头,但因为被树枝遮挡,因此没能拍下现场情况。

  但昨日“红衣男”现场道歉,警方只好再次将两名当事白领和“红衣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警方表示,如果证据足够,他们会对“红衣男”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拘留。

  “红衣男”:我无法自控

  “红衣男”自称是湖南人,约50岁,但是没有透露具体从事的职业。他起初并不承认有猥琐行为,但是在当事人的质问下,他承认自己错了。“红衣男”说他无法控制住自己,并称之前在湖南老家也看过心理医生。

  心理专家:可能是露阴癖

  康华医院心理科副主任何淑蓉告诉记者,从“红衣男”的表现看,这种行为可能是露阴癖。据了解,露阴癖只指在不适当的环境下在异性面前公开暴露自己的生殖器,引起异性紧张性情绪反应,从而获得性快感的一种性偏离现象。

  律师说法

  行为不构成猥亵罪

  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芳表示,“红衣男”的行为肯定是猥亵,从道德层面上来理解的话,可以认为是猥亵,因为与社会习俗不相符合,违反了社会的良俗公序。

  但是从“红衣男”的举动看,不构成猥亵罪,因为法律上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严重的猥亵行为构成猥亵罪。从法律概念来讲的话,“红衣男”不构成强制行为,因此不构成猥亵罪。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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