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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K歌版权费云南无缘分红 专家称收支要明晰

2010年01月27日00:56

  来源:云南信息报

  1.7亿K歌版权费 云南无缘“分红”

  音集协出台分配方案,管理陈本及权利人分配各占近50%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3年收了1.7亿K歌版权费,成本比例占近五成!前日,音集协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

  按照此方案,音集协将首次对会员大规模分配版权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其中音集协的管理运营成本比例高达近50%,另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同时音集协首次回应,目前我省已有900-1500家KTV签了收费协议。而登记在册的会员单位中,没有来自云南的权利人,即没有云南版权人参与此次分配。

  可分配金额共1.2亿

  此次共有来自全国的56家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会上,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作了工作报告,会员代表审议并通过《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工作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报告》。

  2007年起至2009年9月30日,音集协共向约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2007年度收取了626万元,2008年度收取了4678万元,2009年1-9月份收取了6778万元。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由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7年度、2008年度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1050万元,已进行了尝试性分配,因此本次可供分配金额为1.2亿元。

  据介绍,在总数中扣除营业及附加税、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后,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占其余部分的比例为50%,另外的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

  云南无版权人参与分配

  2007年起,该协会已在26个省份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会员60家,涉及权利人单位112家,取得授权歌曲83686首。那么我省有多少权利人呢?他们能分到多少版权费?

  昨日,音集协北京总部新闻发言人通过网络连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一个消息很意外:目前在音集协登记在册的会员单位中,没有来自云南的权利人。即此次版权费分配,没有云南版权人参与。

  我省没有权利人吗?据悉,我省大大小小有几家唱片公司,但主要是作民族音乐。业内人士介绍,我省还是有一部分卡拉OK版权人,但可能因为权利意识淡薄等种种原因,还未成为音集协的会员。

  该新闻发言人介绍,过去三年,云南大概有900-1500家卡拉OK签了收费协议,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变化。云南已经开展工作的地区,平均签约率为80%。至于音集协在云南收取到多少费用,该新闻发言人未作出答复。

  至于权利人具体如何分配,会员代表、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总经理江凌女士说,这次大会就是先把大分原则达成统一,确定基本的分配比例。至于小分原则也就是权利人最后如何分配这部分资金,由权利人自己通过理事会召开确定。“我们自己关上家门自己分。”

  成本费50% 太高了?

  音集协:投入大源于工作难

  音集协相关新闻发言人对此大倒苦水:“虽然交版权使用费已是共识,但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和店家沟通的过程中,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物力。店家的躲避和拖延,使成本变成了无底洞。有的店家采取观望,甚至强烈抵制的态度,工作人员受到冷遇、侮辱甚至打骂,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工作困难和风险。另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任何事情的开展,前期投入是必须的。”他表示,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下,著作权保护不投入巨额费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收费队伍,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将更加艰难。

  “如果协会每年收到的版权费都成倍数增长,相信权利人受益会越来越多。”他说:“现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主要是全国已付费的卡拉OK店家太少,目前就3000家。”

  律师:主要是维权成本高

  “50%的管理成本费是高了些,但可以理解。”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表示,我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不到30年,音集协成立也不到3年时间。歌曲版权费的收取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重要原因还是维权成本高。就说我省,音集协对多家KTV提起了连环诉讼。“这也是没办法啊!”他表示,音集协只是一个民事主体,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只能通过诉讼。

  “很多人版权意识太差,抵着赖着不缴费。”他说,交费是大势所趋。如果把我国KTV行业创造的利润和产值拿来对比,就会发现这个成本数字不算高。“音集协就像是权利人的大管家,这种模式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此外,如何分配是音集协与版权人之间的事,歌曲使用者交费不能因“分配受质疑”就不缴费。

  专家:钱的具体去处要明晰

  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李雨嫱表示,原则上音集协是非营利性机构,在成本上应该控制到最低。“成本近一半,收费有点高。”她说,国外很多地方规定,扣除最低成本后,音像管理组织的管理费不能超过收取费用的30%。

  同时她也表示,我国情况特殊,歌曲版权收费刚刚开始,需要循序渐进。等时机成熟了,像德国一样,把版权费用以版税的形式固定下来,到时局面就会好得多。

  “我想大家更关注的不是费用的多少,而是费用的构成。”她强调,音集协应在收费项目上,更加具体、透明、公开。天合多少个分公司在作这项工作?有多少员工、工资等等各项成本,一一列出来,摆在公众面前。“大家知道这些钱的具体去处,就算费用高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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