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别想再来揽客!”
罗湖东门“太阳岛”夜总会附近拉客的哥“被保护”
罗湖警方捣毁敲诈勒索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本报记者田语壮 通讯员薛哲 刘波报道 “不给就不许再来揽客,否则就砸车。”连日来,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接连接到多名的士司机报警,称在东门辖区“太阳岛”夜总会辅道停车拉客时,常常被数名男子要求交纳“保护费”。得知情况后,东门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并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并于近日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专案组成立以后,迅速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但在展开调查初期,由于打电话举报的“的哥”们只是反映情况,不愿到派出所提供线索或者不了解其中的详细情况,而另一些在“太阳岛”门前等客的“的哥”迫于赚钱的“压力”也三缄其口,给民警的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但是,民警经过认真分析后,开始加强娱乐场所走访调查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对太阳岛周边路段的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想方设法找出可以利用的证据。为了确保行动成功,专案小组一直在暗处秘密开展调查工作,避免惊动犯罪分子。
经过长期调查取证,专案组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组织成员及人员分工,并掌握到该团伙每月20日都要到太阳岛收取保护费。专案组民警认为时机成熟后,便立即提前赶到太阳岛,在四周布下天罗地网。当犯罪嫌疑人徐某辉在对停靠的士司机实施敲诈时,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将其抓获。经过审讯,后又在太阳岛夜总会388房间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兵、宋某举、张某3人。
经调查,敲诈勒索团伙共5人,均是社会闲杂人员,目前抓获4人。据介绍,该团伙从2009年9月份开始对“太阳岛”附近约40部出租车每月收取“保护费”,每部出租车每月收取500~700元不等,分每月5日、20日两次收取,共收取“保护费”8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