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以“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1月29日10:26
为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
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这样的思路和做法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要继续打造好这个平台,规范有序搞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关键是要加强引导,规范推进,尊重农民意愿,惠及农民群众。要积极引导并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要加快省、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增加对农村土地整治投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规定。特别是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急推冒进、不能千篇一律。要防止不顾当地发展条件和客观环境,让农民通通住楼房的现象出现,应保留平房和院落,保留农耕文化特点和当地民风民俗。要防止农村缺钱、城市缺地,两者一拍即合,大量农村土地继续流向城市。更要防止在农村土地整治中,权力、资本、宗族强势甚至黑恶势力巧取豪夺,侵害农民权益。总之,要把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受惠不受惠作为衡量农村土地整治成效的根本标准,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真正实现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统筹城乡发展。这是一件好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丁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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