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浪解释香港公务员公开收入的具体实施办法。王飞/摄 |
委员呼吁广东学香港让全体民众监督
一把手财产应向社会公开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吴 璇 刘正旭 实习生 庾婉婷 郑秋元
2010年一开年,中共广东省委就提出广东将党政“一把手”的“钱袋子”透明化,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申报制度。如何申报?是否公开?昨日,这一话题在政协委员中展开热议,不少委员期待广东能学习香港,既然申报了就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广东:财产申报从个人延至家庭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国际上一直被称为“阳光法案”,甚至被称之为“终极反腐制度”。中国自1988年提出这项立法动议一直到2009年,没有实质性变化。今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稿》中透露: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申报制度。把财产申报从“一把手”个人扩展到家庭。但具体如何操作,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广东的做法是“一把手”向党组织申报,至于以后会不会向社会公开?虚假申报如何处罚?胡泽君称还在研究中。
香港:收礼超过500港元都要报
来自香港的政协委员谢浪说:“在香港,不仅‘一把手’要公开申报财产,所有的公务人员都得向本单位的行政部门申报。”公职人员还包括议员,向立法会申报,“总之,只要是吃公家粮的,就得申报!”
而申报的内容,并非只有单位的行政部门才能知晓。老百姓只需要向该单位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能一清二楚。而这一申请,并不需要特殊的理由。
香港公职人员申报的财产包括股权、股票、物业、汽车等等各方面,甚至还包括所收的礼物。香港规定,一旦公务人员所收的礼物价值超过500港元,公务人员就必须申报。而申报的主体范围除了公职人员之外,还有其配偶、子女、父母的财产。
应否公开?
袁泉:官员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
“其实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并非现在才提出来,很多地区也已试行。”作为法学教授,多年前就对这一制度有所研究的省政协委员袁泉认为,“其作用似乎并不明显,很多人都不当一回事儿。”
“目前只是内部公开,要使其作用更明显,有必要向社会公开。”袁泉建议,可以学香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如果是内部公开,很多隐性、灰色收入就很难查到,一旦公开,全体民众都可以进行监督。”
向社会公开,是否侵犯官员的隐私权?袁泉说:“‘一把手’所表示的已不是个人,他们和明星一样,是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应该承担公众人物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委员热议
能否落实?
胡国华:时机尚不成熟
“我也申报了。”省政协常委胡国华说,所谓“一把手”,包括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包括县委书记、县长。他认为,副职也应该纳入,但现在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党内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及其子女、配偶都要进行财产申报。
胡国华表示支持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赞成向组织报告,不赞成向社会公开,时机尚不成熟。”他表示,公开对民主建设有一定作用,但一旦被炒作,对国家和社会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