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殴打男子致死派出所副所长获刑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1月30日03:03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忠将王橙澄)日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院公布一起“派出所副所长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受害人致其死亡案”终审判决结果,判处被告人12年徒刑。
副所长双拳盘问男子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9日17时许,时任贵州黔东南州凯里市广场路派出所副所长的田兴平,与联防队队员方黔林等人,以涉嫌吸毒为由,将被害人田万军带至派出所盘问。无果后,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田兴平等用铁链将田万军锁在值班室墙壁的钢管上,交由民警文才猛看管,并要求文继续盘问。
当日23时许,田兴平酒后回到派出所,听说田万军仍未承认吸毒,便继续盘问,田万军仍否认吸毒,田兴平用双拳击打田万军头部约一分钟,致田头部撞墙。
民警继续盘问时扇耳光
随后,文才猛以田万军不配合工作为由,也动手扇了田万军两个耳光。次日早上8点交班时,文才猛将田万军交给接班民警,田万军说身上疼痛,该民警请示田兴平后,释放田万军。
5月15日下午,田万军被家人送到黔东南州医院,并进行脑外科手术,16日零时5分,田万军死亡。
经开颅尸检,法医认定,田万军由于创伤导致颅内较大血肿,影响颅内的血液、脑脊髓正常循环,使生命中枢发生衰竭死亡。
经查,被害人田万军并非吸毒人员。
两人伪造记录隐瞒案情
案发后,为逃避法律惩处,田兴平和文才猛伪造了田万军入所的处警记录,使得该案事实真相一直未能查清。
黔东南州中院认为,田兴平非法拘禁田万军,故意殴打田万军,致其死亡,其行为从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遂判处田兴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文才猛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罚。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