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会诊中国足球 支招反赌球
本报讯 昨天,市律师协会文化娱乐与体育法律、刑法、刑诉法三个专业委员会召开“赌球行为所涉法律问题研讨会”,就最近发生的足坛反假赌黑风暴进行讨论。与会律师表示,刑法应增加“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这一罪名。
市律协文化娱乐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宋云峰律师分析说,报道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反赌风暴中将近100名人员被调查,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人民币。前来参会的国安俱乐部副董事长张路也爆出,每年国内非法赌球的资金,预计约为1万个亿。他告诉大家,根据“庄家抽头”的“规矩”,庄家可以从中得到10%即1000个亿的“水钱”。
宋云峰律师说,从法律规定来看,赌博罪最高刑期3年,开设赌场罪最高10年。和赌球能获得的利益相比较轻,使有些人趋之若鹜。刑诉法专业委员会于云斌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赌球行为的制约还不够。他认为刑法修正案可以设立非法操控问题比赛竞赛结果罪,对利用权钱交易操控比赛结果的行为进行调整。
不过,对于赌博罪刑罚较轻的观点,一些律师也发表了不同见解,律师刘卫东就不太赞同加大赌博处罚,他认为赌博是人的潜在的天性。在国外很多地方,博彩都是合法的。不能把所有的期望都寄予刑法身上,刑法应该是治理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该通过市场方法进行调节。
宋云峰律师表示,体育项目中哪些部分归市场管,哪些归政府管,应该区分开来。他建议,中国应该大力发展体育彩票,把体育博彩业正式、有序地开放,以遏制非法赌球。另一位文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赵建军律师认为,足协应该“还政于球”,同时让更多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能够加入足协,使中国足协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