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涉黑案宣判现场 |
前派出所所长岳村
当黑老大被判死刑
昨上午,市五中院依法对岳村等4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共判处2人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其余34名被告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黑老大、南岸区某派出所前所长岳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等12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是目前黑老大中判处罚金最高的一位。骨干成员银志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1.5亿。犯12宗罪,有期徒刑合计超过67年
组织中39名成员,另有1人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1.5亿。犯12宗罪,有期徒刑合计超过67年
组织中39名成员,另有1人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
民警幕后操控
收保护费
组织成员杀害3人,重伤1人
据审判长汤伟介绍,1996年12月时,岳村还是一名人民警察。他不能直接出面以自己的名义经商,便通过幕后操控承包福安影视城。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2月以来,岳村以福安影视城为载体,安排被告人侯稚灵招募、纠集退伍军人、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采取集中食宿,统一管理,以严格帮规等方法约束成员,成员间层次分明,通过经营福安影视城,以及以暴力为后盾向其他娱乐场所强行收取保护费等违法活动,获取经济支撑。
为达到收保护费等非法目的,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命案中有3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而且在这些犯罪行为发生后,岳村为了维护组织的整体利益和保护手下,为涉案的手下提供了地方藏匿和金钱资助,从而使该组织众多成员隐匿并长期逍遥法外。
最后逐渐形成以岳村为组织、领导者,以侯稚灵、张建国、银志伟等人为骨干成员,以李勇宏、邹艺池、毛志杰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开追债公司
还放高利贷
其公司被民间称为“地下007”
法院还查明,岳村通过暴力方式完成原始积累后,决定掩盖组织的前期暴力性,将聚敛的非法收益合法化,同时也是为了做大做强。他利用先期的原始积累先后成立银德总公司及邦德公司、东银公司等十余家子公司。
邦德公司就是民间传说的“地下007”。这个“地下007”能耐了得,婚外情调查、跟踪讨债等常人想不到、做不到的,他们都能做到。而他们使用的方法却是非法跟踪定位、摄像、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组织内部,岳村以总公司董事长身份总管下设子公司,先后招募被告人吴刚、张进、彭帮国、邬学利及岳心等人负责管理各个公司,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又指使孙仁飞、李家林等人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作为外围人员,并以“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更为严格的帮规来约束成员。
岳村通过上述公司为载体,继续经营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发放高利贷获利5000万余元,非法从事婚情调查、商账追收获利300余万。
非法买卖持有
枪支弹药
曾强占他人三辆豪华轿车
自1996年以来,岳村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极大。
公诉机关指控岳村指使组织成员采取跟吃跟住等方式掌握吴某某行踪,从吴某某处获取保护费200余万,强占吴某某的三辆豪华轿车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指控罪名不当,依法变更为敲诈勒索罪。指控岳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数量与查明的事实有误。法院审理后将指控的组织成员吴刚、粟结所实施的一起寻衅滋事的组织犯罪,认定为个人行为。
岳村获有期徒刑合计67年零6个月
昨上午,岳村涉黑案一审宣判后,该案审判长汤伟对该案的审理和判决作出解释。
岳村被判处的12项罪名中,有的罪名被判处死刑,有的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更多的罪名则是被判的有期徒刑。如果将各项有期徒刑的刑期加在一起,总刑期高达67年零6个月。
审判长说,从此可看出,岳村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应当从严判处,体现人民法院一贯的刑事审判政策。
而在本案中,对一些具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真诚悔罪的被告人,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判处。例如,被告人屈伸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还配合公安机关动员了同案的多名被告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具有立功表现,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时,为体现政策,最后对其判刑3年。
岳村涉黑组织四大特征
成员众多
体系庞大
该组织形成以来长达10多年,组织成员多达数十人,前期和后期人员较为固定,成员之间层级分明,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组织内部有“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的规则。对于违反者亦有处罚,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
岳村自成立了邦德公司、东银公司、银德公司后,不仅以公司为载体进行非法经营,还豢养大批外围人员作为暴力后盾,一旦有事,通过岳村的指令即可纠集数百人的社会闲杂人员进行滋事、骚扰。2004年5月,本市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发生纠纷,岳村指使成员孙仁飞纠集了200余人在公共场所闹事,还冲击警方的人墙,公然与警方对抗。这些都体现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体系和巨大的破坏力。
非法获利
发展组织
该组织长期通过非法收取保护费、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方式聚敛巨额经济收益,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发放、奖励及资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制裁等,具备明显的经济特征。
罪行之多
危害极大
该组织存续期间,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多达12项,涉及的犯罪及违法事实数十宗,其行为特征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多样性,其危害程度极大。该组织实施的命案中就有3人死亡,还有1人重伤、多人轻伤。
称霸一方
欺压群众
该组织长期在重庆市主城及周边地区,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与主流社会相抗衡的势力,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有组织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在娱乐场所强行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暴力为主的强势地位,并依靠由此所带来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有组织地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有组织地以暴力为后盾,长期、大规模地进行发放高利贷活动,严重扰乱市场及金融秩序;有组织地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采取跟踪、拍摄、强行侵入住宅等活动,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索债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治安秩序;有组织地聚集上百人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势力,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
本栏稿件由记者 罗彬 实习生 熊俊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