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涉黑案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一审宣判成立后,李庄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2日公开开庭二审此案。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6名证人出庭作证,两名辩护人还当庭查看证人龚刚模伤痕情况。
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 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作伪证。
在法庭提问阶段,检方问李庄为何放弃上诉理由,为什么作伪证。李庄回答:“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上午10时44分,审判长在传唤证人龚刚模上庭时,被告人李庄向审判长申请需要上洗手间,审判长当即表示休庭10分钟。
龚刚模提请求不想作证 当高子程律师询问龚刚模为什么检举李庄时,龚刚模说,“我不想跟李庄一起说假话,加重自己的罪行。”龚刚模认为自己本身没有参加黑恶团伙,罪行并不重,说假话自己会加罪。同时,龚刚模说,李庄让他在几张没有内容的白条上签了字,他担心李庄以此去勒索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所以检举了李庄。龚刚模还说,一审法院曾给他发过出庭通知书,但自己当时不愿来。
在高子程和陈有西轮番向龚刚模发问了半个小时左右后,中午1时左右,龚刚模向审判长提出请求:“我脑壳被问昏了,我不想作证了。”当时,龚刚模手摸脑袋,脸上呈现出痛苦的表情。
审判长和审判员当庭合议后认为,证人拒绝继续作证是其合法权利。随后,龚刚模被法警带离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再次休庭。
李庄辩护律师给龚刚模“验伤” 在龚刚模作证的过程中,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现场给龚刚模“验伤”。
“你有给李庄说被吊过吗?”高子程问道。“没有!是李庄用眼神和语言暗示我这么说的。”龚刚模回答。“那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龚刚模说,是2009年4月去三亚湾旅游时不小心弄伤的,在左手上留下了痕迹。
“我可以来看看吗?”得到审判长同意后,高子程、陈有西走到证人席,给龚刚模“验伤”。高子程看到,龚刚模的手上有四处痕迹和色素沉淀。
“这些伤痕都是我进看守所前留下的,我自己都没在意,也没有把它当成伤。”龚刚模强调,他没有受到刑讯逼供。
辩护律师配备普通话“翻译” 15时23分,在询问证人吴家友时,陈有西当庭向审判长提出申请,称由于无法听懂证人用方言所作的证词,申请为其配备“翻译”。审判长和审判员当庭合议后,宣布休庭,对李庄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予以合议。
15时42分,庭审继续进行。审判长宣布,为充分保障上诉人权利,应上诉人和辩护人的要求,合议庭决定为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配备一名“翻译”,把证人的重庆方言转换为普通话。
为保证李庄上诉案的公开透明,重庆市一中院邀请了7位人大代表、8位政协委员旁听该案,16家媒体也到场旁听。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