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燕如报道)2010年,乌鲁木齐市将对影响市容环境、阻碍消防通道、影响人行通道、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集中力量依法拆除,计划拆除面积50万平方米。
2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拆除违建暨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乌市计划拆除违法建筑50万平方米,比去年多3.5万平方米。去年,乌市组织近60次较大规模的拆违行动,对中心城区内的东大梁、红雁池村、雅玛里克山、平顶山、八家户七队、苇湖梁煤矿家属区、七道湾村等地的69.5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今年乌市将采取强力手段,加大对中心城区乱搭乱建、近郊居民违法建房、商业区违法建设等监督、制止、查处、拆除力度,有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要求,拆除违法建筑要把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拆除违法建筑也要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做到有情操作,依法、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
市执法局党组书记艾沙江·买买提说,拆除违法建筑要坚持属地原则,对权属不清、情况复杂的违法建筑进行司法公证,完善程序,依法拆除。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要尊重历史、考虑现实的原则,结合棚户区和商业开发等工程逐一拆除。
副市长李宏斌主持会议,并与各区政府签订了拆除违法建筑目标责任书。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党组书记冯瑞玉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另外,市民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可拨打4650002、4879612举报,一旦查实将给予100至5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