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合法兼职与医疗公益化风马牛不相及
刘畅
近日,北京市将开放医生多点执业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多点执业”这个词说法十分专业,一般人听来也费解难懂,不知所云。其实,就是允许一个医生到几家医院去上班,同时在多家医院看病。如果套用演艺界的常用语,就是“走穴”、“赶场”合法了,或者更准确一些,就是政府主管部门为医生兼职开绿灯了。
应该说,过去医生出门会诊比较常见。前几年,哈尔滨爆出天价医药费事件,其中传递的重要信息是,知名和权威医生的出诊费用并不亚于演艺明星,可能在几万元、十几万元。因此,面对医生多点执业的消息,有人提出,不管怎样改革,都要在减少患者经济负担上下工夫,不管名医、专家到哪里,都不能多收费。毕竟,突出公益性才是今后医疗发展的方向。
医生多点执业,本质是将医生兼职合法化,还原医生的自由职业身份,他们将不仅仅属于某个医院、某个单位。多点执业,可以让医生到多家医院去,尤其是到社区医院、中小医院去,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患者扎堆儿大医院的医疗窘境。从这一角度而言,这一措施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但是,政府医疗主管部门倡导的改革举措,与民间舆论的反应评价,却存在着自说自话、各说各理的现象。人家出台的措施是想改变看病难,媒体和评论偏偏寄望解决看病贵,并且指望医生多点执业能在医疗公益化道路上有所贡献,这其实是关公战秦琼,风马牛不相及。
首先,与一般意义的医疗扶贫和送医到偏远乡村不一样,允许医生兼职,不是强制他们当志愿者,提供无偿服务,而是希望他们在多家医院同时出诊。按照北京市卫生局报请卫生部批准的方案,多点执业既强调“完成本职工作”,又强调“准入门槛”,就是必须具有医师资格和相应职称,才能兼职。
其实,按照常识判断,医生到多家医院看病,收入肯定比在一家医院出诊要高。而就目前的医疗体制而言,医生收入多少,只是医院内部的报酬分配问题,与普遍存在的看病贵并无直接关联。因为,看个感冒都要上千元,医疗高收费的症结,在于“以药养医”,药费、检查费等远远高于诊疗费。一个成本几分钱的药,出厂后,经过医药销售代表和医院药房等环节,摇身一变,就会变成售价几十元、上百元。这个广受舆论诟病、几乎成为公开秘密的难题,至今得不到解决。加上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医院管理过分强调市场化,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就转化成民生负担。当然,我们也无法排除个别医院的创收动机,至今还规定医生每开一个处方药,就有多少提成,这种有违医德、逼良为娼的做法,已经受到谴责和抵制,但“以药养医”问题,却没有多少得到改观。
因此,面对医生多点执业,不能出于道德义愤,认为穷人都看不起病了,医生怎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居然通过合法兼职,让自己迈入富人行列,这是不是为医不仁?事实上,只有药品走下暴利的神坛,才能让高昂的医疗收费降下来。只有建立国民普遍受惠的医疗保障制度,才能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相反,让医术高明、名声远播的好医生提高收入,是社会肯定其贡献的正常反应,也是这一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