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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24亿天价地被收回 因未按时缴纳首付款等

来源: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2010年02月04日08:37
  本报讯 (记者肖岚)个别开发商疯狂拿地终酿后果。昨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称,2007年底出让的“栖霞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住宅地块,因未按约定时间缴纳首付款及签订出让合同,国土部门依法取消开发商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2.45亿港币竞买保证金。这幅当初以24.1亿元成交的地块被宣告收回。

  这幅被收回的地块占地总面积345929.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332414.0平方米。2007年12月6日,该地块挂牌出让引发激烈争夺,最终被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力以24.1亿元竞得,成交价高出底价9.1亿元。经记者昨天证实,“瑞嘉投资”为招商地产控股子公司,“实创投资”则是香港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起初双方以各占50%的权益联手拿这幅地块,土地出让金也按50%的比例分别承担。

  根据南京市国土局昨天发布的公告,按照约定,该地块出让后,须在2008年2月18日前缴纳首期成交价款9.64亿元(成交价款总额的40%),并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然而,截至2009年12月,瑞嘉投资和实创投资仅缴纳了2.45亿元(港币)竞买保证金,却一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签约。日前,经市政府批准,该局于2009年12月15日,取消瑞嘉投资和实创投资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记者同时获悉,今年以来南京对土地出让金的监管已经愈发严格。1月初,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出让土地首期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且必须在土地成交后7天内交齐。

  值得关注的是,在2007年12月6日的那场土地出让会上,包括这幅被收回的地块,仙林总共推出4幅住宅地块且均以较高幅度的溢价出让。据了解,其中两幅地块的开发商已按时缴齐了土地出让金。而除了昨天被宣布收回的这幅地块外,还有一幅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尚未交齐,也有可能被收回。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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