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道,乃官与官之间的官场潜规则。黑道,乃官与黑之间的场外明规则。文强案,为这种曾经只流传于坊间和电影里的“黑白”传说,提供了一种事实版本。虽然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仍在讨论中,但其背后折射的官场江湖已可见一斑。
透过文强案,官场上的黑白逻辑顿现,也因此彰显出重庆打黑中整顿吏治的亟须和必要。
二月的规矩 2010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九。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站在了重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站在他左右两侧的,是他曾经的手下和好友,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以及他的家人、在一起生活了30年的妻子周晓亚。
文强依旧习惯性地站在了最中间。
三天前,他刚刚在看守所里过完了自己55岁的生日。
文强说,自己的生日,在腊月十七。此前十几年,这个日子,都应该是他最高兴的时候。“临近春节,又过生日,总会有下属送来红包,表示个意思,希望得到关照。”
1992年9月,37岁的文强从巴县公安局调到重庆市公安局任副局长。此后,他用了8年的时间,官至正厅。受阻于重庆本地官员不能任正职的障碍,他在副局长的位置上呆了16年。
靠着这16年的积累,文强成为重庆警界威权极重的人物,也成为下属拜谒的重点对象。
在公诉机关对文强100余笔受贿的指控中,六成以上涉及“买官卖官”。
这些行贿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通过逢年过节的点滴积累和“孝敬”。起诉书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收受贿赂的时间和地点,大多集中在每年的一二月份。
文强说:“在重庆市公安局,逢年过节,要给领导送个红包,意思一下,这是一种潜规则。”
和文强一起被起诉的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都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是文强的手下。从2000年到2008年,三人逢年过节便会给文强送去“孝敬”的意思。赵利明送了27万元和一幅青绿山水画,黄代强先后十次送了人民币8.3万元及价值1.2万元人民币的OMEGA牌手表一只,陈涛先后9次送了46.5万元。
送礼的显然不只是这三个下属。起诉书中提到的,至少包括叶亨奎、冉从俭、谢岗、罗力、李大江、汪道寿和徐强等人。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在庭审时说:“每年来送红包的人都很多,一年至少能拿二三十万。”
长达十余年,用红包累积的投资,期望交换的是职务的晋升。
部分送钱给文强的人,在10余年间确实得到了照顾。例如,先后5次给文强送了37万元的徐强,如愿获得了垫江县公安局局长一职。
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的证词称:“我在担任禁毒总队二支队队长的时候,就知道给文强送钱便能得到提拔。我看见三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被提拔成了科长,就也给他送钱了。”
文强说,这些人给他送钱,就因为他是公安局长,希望得到照顾,如果他是个普通人,就不会有人给他送钱了。
官场江湖 从1992年开始,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长达16年,根脉深厚。
和文强相熟的人都认为,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江湖气,作风极其霸道。
公诉机关宣读的多名行贿人的口供称,给文强送钱,有时候并不是为了升职,只是为了维持一种比较好的关系,让他不要为难自己。
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是起诉书中曾行贿文强的人之一。他曾亲身体验过这种“被为难”的羞辱。
有一次,文强在一家俱乐部里唱歌,电话叫叶亨奎前来报到。叶亨奎迟到了几分钟,文强便当众对他说:“还想不想干了,信不信我立刻让你下台。”
叶亨奎急忙道歉,文强便让叶亨奎给在场的十余个“小姐”轮番敬酒。
在场的“黑帮”头目马当都看不下去了,“我赶紧劝文强别生气,把叶所长拉到一边,我看见他都哭了。”
“他看重的不是你送他多少钱,而是一种尊敬。”下属陈涛说。
案发前,陈涛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从警30余年。公诉方认为,文强为陈涛担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提供了帮助。
综合多方的证词可以看出,文强和陈涛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说,文强每次来,陈涛都会跟着来,前呼后拥,帮着拎包。
在王小军的形容中,陈涛对文强的“恭维”,简直到了让他难以接受的地步。“有一次,他让我出去帮他买花,我以为要送给哪个女孩子,没想到,他单膝跪地送给了文强。”
如此关系,却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掰了。
这种决裂在重庆市公安局众人皆知。文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和他的下属说:“以后有陈涛在的地方就不要叫我,否则我要发火。”
陈涛说,两个人之所以分道扬镳,是因为2008年初,文强刚刚过完生日,而他因为到香港去没有给他带礼物,两人吵了两个多小时,“他叫我以后不准去他家,去了就打断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