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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书记”一审死缓 宣判时面带微笑(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9日12:21

  中新社发吴春摄

  2010年2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报复陷害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张治安犯受贿罪、报复陷害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中新社发吴春摄

  中新网2月9日电(张杰)昨天下午5点,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导致受害人李国福非正常死亡一案在芜湖中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处张治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公开宣判又为何不公开

  昨天下午1点06分,记者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看到,聚集了国内多家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

  “当我们得知张治安今天被公开宣判,我们又一次从阜阳赶到这里,谁知不能看到现场宣判情况,和上次开庭时出现的情况是一样的。”来自阜阳的刘先生说,他感觉又一次失望,公众最担心的公开宣判问题?便又一次刺伤到前来参加旁听者的心。

  “我们今天来了8个人,给了3个旁听证和一张传票。”受害人亲属对现场记者说,公开宣判的案件为何关着门不让家属进入现场?据证实,参加旁听人员大部分是以前张治安的手下和阜阳颍泉区一些政府官员。

  多家记者被法院拒之门外

  下午1点20分左右,中央电视台记者架起采访器材,在芜湖市中院门口开始进行采访。在芜湖市法院大院内所有媒体记者焦急地等待着,和法院进行协商后,还是不能进入现场。“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何不让记者进入现场旁听呢?”多家媒体记者向芜湖中院发起质问。“你们没有提前申请?我们的旁听证早被发完。”芜湖市中院法官回答。

  据记者了解,现场除了两家被芜湖中院“请”来的两位媒体记者外,其余来参加“张治安”案的近30多家媒体记者都被拒之门外。

  “里面还有空位子!”参加现场宣判的受害人家属在法院安检门内悄悄地对门外的记者说。

  记者守候多时没见囚车

  离开庭不足20多分钟,安徽省内的一家媒体记者站在法院门口不停地抽烟,“我从早上7点多钟,就来到这里,本想能看到张治安现在到底变成什么样子,可苦苦地守候7个小时了,也没见到他。”这位记者用着无奈的眼光向法院里面看去。

  另外一位记者对这位同行说,“你中午吃饭了吗?”“我没有吃!”据记者了解,多家媒体记者从早上纷纷地来到这里,大部分记者为了见到囚车,看到张治安一眼,他们都没有吃上中午饭。“目前离开庭还有几分钟时间,张治安难道是飞进来的吗?”众多记者在芜湖中院守候近7个多小时,始终没有见到囚车以及张治安本人。

  据了解,本次开庭宣判,受害人委托律师也一直没有到场。

  被判死缓书记还面带微笑

  原本下午4点多就要结束的宣判,一直持续着,“难道今天又出现什么问题了吗?”所有人一直在外焦急地等待和议论着。

  下午5点左右,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宣判终于结束。参与旁听的人员都纷纷从法院里面走了出来,据参加旁听者介绍,张治安和汪成身穿黄色囚服,当法庭宣读判决书时,张治安还面带一丝微笑,汪成的表情显得十分沉重。

  “我们一直注意张治安在法庭上的表情,他确实表现出十分不在乎的样子。”受害人家属告诉记者,张治安在整个宣判过程不停地张望,并暗自和亲人打起招呼。

  “白宫书记”索贿350多万?

  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公诉机关认为,2007年8月,时任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治安收到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后,判定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李国福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其后,张治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被告人汪成身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知张治安要报复陷害举报人,仍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违法办案,二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身亡。

  张治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汪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此外,张治安利用担任颍上县谢桥镇镇长、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先后52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情节特别严重。

  宣判后张治安称“我无罪!”

  下午5点,法院一审以张治安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治安听到最后的宣判结果后,大喊:“我无罪!我要上诉!”

  参加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治安情绪很激动,并且还把放在自己面前的话筒碰倒了。

  他当即表示,哪怕花再多的钱,一定让家人给自己请个好律师。

  宣判后,因不服法院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张治安被宣判了,那李国富的信是怎么流到他的手上的呢?这个给张治安通风报信的人到底是谁呢?”一些媒体记者在法院门口纷纷质疑。(记者张杰/文图)

  张治安陷害举报人

  致其自缢身亡

  1994年至2007年,张治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59万余元。2007年8月,张治安为报复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的李国福,编造了举报李国福有关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对李国福进行查处,以实现对李国福打击报复的目的。汪成迎合张治安,滥用检察权,安排检察人员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国福逮捕和提起公诉。在张治安指使下,汪成又对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致使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损害。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收到起诉书后自缢身亡。

  张治安翻供不影响量刑

  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说,虽然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但是,关于张治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事实,有各行贿人的证言、张治安家属退出的赃款和相关书证证实;关于张治安报复陷害李国福及其亲属的事实,有同案被告人汪成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证实。张治安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和亲笔供词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均予供认。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不足以采信。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本案事实。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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