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宣判特大制贩毒品案 主犯被判处死刑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0年02月10日11:10
通讯员刘育颖李利华
本报聊城2月9日讯9日,聊城市中院对一起特大制贩毒品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彭莹、高佩伟、张伟东,分别被处以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另一被告人戴仁福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公诉人称,高佩伟(男,36岁,吉林人)、彭莹(男,25岁,湖南人)、张伟东(男,42岁,黑龙江人)2008年9月通过互联网相识,在网上相互探讨化工问题时,高佩伟提出合伙制造毒品出售赚钱,得到彭莹、张伟东的赞同。当年11月,高佩伟将彭、张二人接到聊城,自己化名王伟,在聊城市温泉小区租赁一套楼房,用做专门制造毒品的场所。
聊城警方查证,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间,高佩伟、张伟东共同出资,先后联系购买制毒仪器、原料和相关物品,由彭莹负责制造毒品,高佩伟还负责将制成的毒品进行分配出售。其间,彭莹制造冰毒1281克、K粉(氯胺酮)154.3克。高佩伟、张伟东先后售出冰毒590克,其余691克被警方缴获。戴仁福(男,41岁,江苏人)曾先后3次将制造毒品的原材料麻黄素6.5千克、苯基丙酮1千克,通过不同渠道卖给高佩伟等人用于制造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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