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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为130万劳务费犯法潜逃两年终落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10日16:07
  中新网宁波2月10日电(记者何蒋勇)两年前,他们三人对一百多万高额劳务费的利诱“以身涉险”成为了“网上逃犯”;一年前,他们中的两位江某、吴某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获了十年有余的有期徒刑;近日,最后一名“兄弟”邓某也被浙江省奉化法院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罚金一万。

  邓某现年30岁,安徽人,无业,2005年的时候被罚劳教一年半,2007年上半年从劳教所出来后一直四处闲晃,手头经济拮据。同年9月,老乡江某悄悄问他,有笔生意想不想做。“有钱赚的生意当然要做了。”邓某一下来了精神。江某告诉他,有个放高利贷老板的一笔钱收不回来,要请人帮忙催讨,讨来的话给40%的劳务费。

  “40%的劳务费是多少?”

  “听说是个姓沈的工厂老板借的,本金是75万元,但后来利滚利,就成了324万,按照这个计算的话,40%就有接近130万。”江某给邓某算了算这笔帐。

  130万,这似乎对邓某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他动心了,一口答应跟江某“一起干”。

  两天后,因为怕人手不够,邓某又找来了老乡吴某,并由江某出面跟那个放高利贷的女老板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如数催讨完毕后支付40%的劳务费,但在催讨过程中触犯法律、法规一切后果由催讨人自负……”。

  经过几日的蹲点观察,2007年9月5日凌晨2时许,三人伙同高利贷老板的儿子潘某带上了钢筋钳、螺丝刀、胶带纸等作案工具驾车来到沈某住的别墅外,在确认沈某在家后,四人商量决定由潘某在别墅外来回开车制造噪音,而邓某和吴某则去把防盗窗撬开,随后江某、邓某和吴某一起翻窗进入沈家。在一楼逗留了半个小时之后,三人悄悄爬上二楼来到卧室门口,在沈某妻子听到狗叫声后起身开门时,三人冲进卧室,用刀刺、言语威胁等方法,将夫妻二人用绳子、胶带纸捆绑住,当场从床头柜等处抢得27000元钱和一只雷达表。之后他们用被单将沈某包了起来,并从二楼抬到一楼沈某车库的别克车里,留下了沈某的妻子一个人在卧室。之后,妻子用反手给娘家人打了个电话,随后报了案。

  江某一行人带着被捆绑地严严实实的沈某来到了江某的老家安徽宿松县,进行非法扣押。当天下午6时许,四人在得知案发后,潘某因为害怕遂驾车将沈某带回宁波投案自首。而江某等三人则将所抢得的27000元赃款进行秘密私分后开始潜逃。

  2007年9月18日,江某、吴某被抓获,并于2008年2月3日被奉化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一年。时隔两年的2009年9月12日邓某在安徽老家被当地警方抓获,2010年1月8日奉化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而以非法扣押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并有刀刺、捆绑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邓某伙同他人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后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夺取他人财物,且均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

  最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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