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我收受贿赂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2月4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站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上,为自己作了如是辩护。
现年55岁的吴淑楷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9月30日经海南省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吴淑楷是因“的哥”举报而翻船落马的。
据检察机关指控,吴淑楷从2007年3月上任交通局长开始至2009年案发为止,共受贿24次,受贿总金额高达100.9万元,其中大部分行贿者为运输行业与出租车行业。
在法庭上,吴淑楷对其中的部分指控提出了辩解,称其中的部分金钱只是节日里的礼尚往来。此外,吴淑楷透露,妻子当时得了癌症,花费巨大,自己收受贿赂是为给妻子治病,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