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厨师让船员挨饿一个半月
律师:农民工找工作切忌“敢”字当头
春节刚过,大批农民工将陆续来连打工,有的人为了尽快找到工作,不管用人单位招什么样的员工,他都自称“能行”。针对农民工在找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本报特约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结合自己办理的部分案例给农民工朋友提个醒——找工作切忌“敢”字当头。
案例一 不会做饭,也敢上船当厨师
事件回放
家住龙王塘的私营船主史先生常年从事远海捕捞。前年冬天,他在出海当天从劳务市场雇来了一名“厨师”。
从黑龙江到大连打工的陈师傅因年龄较大,很长时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听史先生招聘厨师,管吃管住一个月工资3000元,不顾自己从来没做过饭,便主动要求到史先生的船上当厨师。
史先生的渔船此次出海预计要3个月。船出海当天,船员们就发现这位厨师根本不会做饭——米饭不是硬就是软,炒出的菜有时生有时烂,盐像不花钱似的成袋往锅里放,十几个船员只好忍饥挨饿,度日如年。一个半月后,好不容易等渔船到青岛靠岸补给,陈师傅被赶下了船。
讨要说法
陈师傅在船上受了不少罪,却一分钱工资也没拿到。陈师傅通过法律援助,委托王金海律师将史先生起诉到大连海事法院,要求给付工资和从青岛到大连的船票钱。
史先生认为,陈师傅根本不会做饭,却冒充厨师,因船在海上无法立即解聘他,所以还白白养了他一个半月,故不同意给付工资;陈师傅认为,自己虽然不会做饭,但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自己也坚持下来了,虽然做的饭不好吃,但毕竟天天坚持做了,自己付出了一定劳动,应当得到报酬。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史先生给付陈师傅2000元,双方和解。
案例二 无驾驶证,也敢当翻斗车司机
事件回放
从吉林来大连打工的小李没有驾驶证,但吉林老家学过开拖拉机,他受雇于本市某建筑公司,老板看他驾驶技术还行,也未询问他是否有驾驶证,就安排他驾驶翻斗车在工地运料。
前年四月份,小李在工地运料时,因踩油门力度过大,翻斗车一头撞在工地的围墙上,小李左腿被撞断,翻斗车也报废了。事故发生后,该建筑公司将小李送到金州区中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还垫付了3万余元医疗费。
法院调解
小李出院后,向建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建筑公司认为,小李没有驾驶资格,造成价值10万余元的翻斗车报废,公司还垫付了3万余元医疗费,不同意再给予赔偿。
无奈之下,去年7月份,小李将该建筑公司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给予一定赔偿。
法院一审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小李各种损失9万余元。建筑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要求小李对损坏的翻斗车予以赔偿。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于2010年2月10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建筑公司放弃对小李损坏翻斗车赔偿的要求,除已经向小李支付的工资和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付7.5万元。
案例三 无电工证,也敢带电修理热水器
事件回放
今年1月份,家住八一路的田大娘家中电路老化,热水器保险丝被烧毁,为图省事,她便在街上雇了一名自称是电工的农民工小孙。双方约定修好热水器的费用是100元。小孙在未切断总电源的情况下,带电将热水器卸开后重新固定电线,只听“嘭”的一声,一个火球从小孙头顶落了下来,将小孙的左手烧伤。田大娘连忙将小孙送医院治疗。
田大娘后来了解到,小孙没有电工证,对修理家用电器只懂一些皮毛。
春节前小孙出院了,找到田大娘要求她“报销”医疗费7000元。田大娘则要求小孙出示“电工证”,否则自己不会负责任。
律师说法
最后,田大娘和小孙来到青松律师事务所,请王金海律师为他们调解。王金海律师认为,尽管小孙没有电工证,但毕竟是在受雇过程中受到伤害。田大娘作为雇主,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大娘一次性赔偿小李各种损失4000元。
记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