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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象大药房收款员侵占公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2月22日01:22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22岁的金象大药房收款员史绍楠,利用工作便利,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单,侵占公司12万余元药款。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史绍楠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北京小伙史绍楠原是北京车道沟金象大药房的收款员,负责收取并向银行缴存药房营业款。从2006年10月到2008年8月,他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单、直接侵吞等方式,将收取的药房营业款、备用金和顾客押金共12万余元据为己有。很快,药房发现账目不对。2008年11月,史绍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庭上,控方出示了药房的日销售明细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原始凭证、考勤表等相关证据,证明金象大药房营业当日所得的销售款,被收银员史绍楠收取后并未存入单位的银行账户中,也没有其他支出或上交的平账凭证,而是直接侵占。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史绍楠在侵吞第一笔钱款时,还尚未成年。但他身为股份制合作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欺骗或直接截取的手段侵占本单位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是初犯,而且案发后他在家属协助下积极退赔了部分赃款,挽回了金象大药房的部分经济损失,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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