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市长回复网友反映侵占房屋资产问题留言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5日19:02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 今天,吉林省吉林市发来对人民网网友致吉林市市长张晓霈同志的留言批复。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吉林市人民政府就网友给张晓霈市长反映侵占房屋资产问题等2项留言作出回应。
具体答复内容如下:
【网友反映】
吉林市房产局在对龙潭区房产处改制过程中,违反市政府有关规定侵占龙潭区龙潭供销社房屋使用权资产。龙潭区龙潭供销社属集体企业,企业资产涉及到每个职工切身利益。龙潭供销社自2008年4月以来已多次到国家和吉林省信访局及吉林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给予答复。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如下:
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2号楼1楼营业用房,建筑面积702.92平方米,原为吉林市房产局龙潭房产处直管、龙潭供销社承租的国有工商企业用房。2006年7月12日,吉林市星源房产公司(原龙潭房产处)改制为全员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吉林市政府、吉林市国资委、吉林市企改办批准将上述房屋作为企业改制资产登记,并注销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改制后房屋产权登记为吉林市星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星源公司在改制后已组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有限责任企业,资产管理和处置完全是由改制后的企业、职工自主经营。改制后的星源公司承接了改制前单位的债权、债务,该公司针对龙潭供销社在租赁使用新安街2号楼营业网点过程中存在的擅自转租牟利并长期拖欠租金的事实,按照房屋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协议,追缴龙潭供销社欠租及违规转租的民事行为,是维护其正当的权益,不存在“违反市政府有关规定侵占龙潭供销社房屋使用权资产”的说法。
【网友反映】
吉林市丰满区拖欠教师的工资原定在2009年教师节和国庆节补发完毕,可是直到现在却迟迟没有兑现,不知道是为什么?
吉林市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吉林市领导非常重视,但由于您反映的问题不尽详细,使我们不能准确地为您解答。请您说清具体是哪所学校,拖欠多长时间工资等。为此,请您将反映问题说得更详细些,或给我们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更好地为您服务,实现您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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