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物业模式 房管所要变物业公司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22日18:39
中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15分报道,一些老旧小区房子的电梯费和高压水泵费、甚至采暖费往往由产权单位承担,然而今后,业主需要为自己的物业服务“埋单”。最近北京市将对直管房屋“物业”模式进行调整,方向是将现有的房管所转化为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其余的则由业主成立业委会自聘物业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张新宝认为,市场化是未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方向。如果说大家都不交或者拖欠的话,那么就使得物业管理十分地低下,管理质量也很差。给大家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所以无论是按照自己所在的单位交,还是按自己来交,都是要交的。现在所需改变的是将过去的单位统包,改为职工或国家的干部现金支付这样一种方式。但是难点还是在拖欠费用,其难点在于我们不习惯去交这些物业费用。因此,我们都应自觉地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交纳相关费用。而对于所在的单位,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及收入偏低者,对不自觉缴纳物业费用的,都应是工资制度改革的问题,不应成为拒交物业费用的理由。而自觉缴纳物业费用,是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方式是没有错的。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般建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老旧小区的设计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
对此,张新宝认为,历史原因造成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落后。这主要是一个历史遗留的产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过去以成本价格卖给了职工一些房子,没有考虑到物业费、电梯费等相关费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多数都交给了相关物业公司管理,而他们需要成本核算,其发展方向都应该按照市场化来运作。
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得知,居住在单位包干的老小区里的业主,虽然需要忍受相对落后的配套设施、老旧的各种设备,但是他们往往不需要缴纳各种费用,包括电梯费、高压水泵费、甚至是物业费和采暖费。
张新宝明确解释道,单位包办物业费用,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比如物业费,有的人交物业费不交取暖费,有的人交取暖费而不交物业费,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公平的。这是由于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形成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使得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经济生活中的不公平。后来因为没有了分房的待遇和交物业费的费用,或者是由于单位的经济状况的变化,过去效益比较好,交不起就交不起了,而现在交不起物业费或者采暖费等将会导致服务水平的降低,以及相关的产品和服务跟不上,使得职工最终受到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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