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质疑陕西高速乱收费 道路公司进行调查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2月23日02:08
本报讯(记者邓杭)春节期间,北京市民侯先生驾车前往陕西探亲时,因丢失了高速通行卡,被迫多交了3倍的过路费。侯先生质疑收费站乱收费,昨天下午,他前往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讨说法。对此,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表示,对侯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将给予答复。
市民侯先生说,2月19日清晨7点左右,他在陕西探亲途中,从西安的三桥收费站驶上了高速,在路过秦岭服务区上厕所时不慎丢失了通行卡。当天上午9点15分,侯先生从宁陕收费站下高速时被告知,因为通行卡丢失,监控录像又查不到他在三桥收费站上高速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需交纳440元的费用。
侯先生对此十分不解,“我从三桥收费站上的高速,为什么会查不到?从三桥收费站到宁陕收费站,正常的高速费最多不超过100元,我把通行卡丢了,为什么要交440元?”
昨天,宁陕收费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侯先生将通行卡丢失,当时他们联系了三桥收费站,无法查询到侯先生上高速的记录,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从三桥上的高速。至于为何监控录像查不到侯先生的通行记录,该负责人称,可能是侯先生记错了上高速的地点,或者还有其他原因。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费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出口站对未持通行卡(简称无卡车)的车辆,按照不超过往返联网收费路段最远点至该出口站的费额标准计收通行费。对侯先生收取的440元费用,是将他的车牌号、车型等信息输入统一的收费系统后,电脑根据收费路段最远点至出口站的往返距离自动生成的。
宁陕收费站所属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事发当天,他们曾多次查询零点至9点期间三桥站的监控录像,均未查询到侯先生所驶车辆的通行记录。对于侯先生反映的情况,公司在进行调查后,将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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