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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争产案:陈振聪获准押后上诉期限(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5日16:44

  资料图:陈振聪。中新社发谭达明摄

  
  中新社香港2月25日电 在富豪龚如心的争产案中败诉后,声称持有龚如心“2006年遗嘱”的商人陈振聪,25日获香港高等法院接纳押后上诉期限至3月19日的申请。

  香港高院今年2月2日就这宗世纪争产案判陈振聪败诉,陈振聪原本需于3月2日前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理据。但陈振聪代表律师今早在庭上指,需要时间消化法官的判词,又解释陈振聪的代表律师IanMill有官司在身,另一名代表律师夏理士被委任为法官,所以陈振聪一方需要多些时间准备上诉申请。

  陈振聪代表律师又初步提出了两项上诉理据。第一是原审法官林文瀚在判词中,错误分析笔迹专家的证供;其二是判词错误假设陈振聪参与伪造“2006年遗嘱”,并不合理。

  处理这宗申请的法官林文瀚表示,现阶段不会处理陈振聪一方提出的上诉理据,但同意案件复杂,要更多时间准备,认为延迟上诉期限的申请合理。

  在2月2日获判败诉当日,陈振聪已表明会提出上诉。但由于高院的判词直指陈振聪伪造遗嘱,他翌日就在住所被警方拘捕。在被扣查逾30小时后,陈振聪获准以港币500万元保释,他需于3月中向警方报到。

  陈振聪之前已入禀高院挑战警方及律政司,指探员检走的文件及物品受法律专业特权保护,必须保密且不能用作调查刑事案用途,要求法庭就有关文件性质作出定夺。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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