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黑社会性质组织9名成员一审被判刑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2月25日19:39
新华网成都2月25日电(苑坚、王鑫)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在成都近郊区县强行垄断砂石供应敛财数百万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易学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易学林自2004年以来,为聚敛不法财产,通过组织人员和机械,长期在近郊一河段盗采砂石,还采用准许进入其砂石供应工地运输牟利以及发放工资、提供经济资助等方式,先后网罗苏建国、代果等8人及其他5名人员(均在逃),逐步形成以易学林为首、苏建国等5人为骨干、谢志辉等近10人为成员的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明确分工,多次有组织地进行非法采矿、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不法利益,对当地建筑行业的砂石供应形成了非法控制。同时,易学林为扩大组织势力,称霸一方,指使其组织成员采取持枪等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通过上述行为,这一团伙聚敛了数百万元的非法收入,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2月至11月,在成都市温江区相关乡镇三处建筑工地施工期间,易学林作为砂石地材的供应方,指使苏建国等人在砂石供应中以少充多,以言语威胁、停止供应等方式阻止工地施工人员在接收砂石时进行测量,迫使施工方一边接收不足约定方量的砂石,一边仍按约定方量进行结算,结果超出实际应付金额高达70多万元。
2008年2月至5月间,易学林提供资金给代果,并指使其开设赌场牟取非法利益。代果则带领马彬、胡志伟先后在温江区某酒店、茶楼等地开设赌场,通过在赌场内收取费用、发放高利贷的方式非法获利20多万元。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公安机关在成都先后将易学林等9人抓获。
法院认为,易学林等9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易学林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遂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相关罪名分别判处苏建国、代果等8名被告人14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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