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姜伊兵 李延武)发现妻子与别人同居,男子自制炸弹报复,炸坏了情敌家的房子。结果,因犯爆炸罪,被法院一审判刑4年。
王某与妻子高某一起在栾川工作。2008年,王某发现妻子高某红杏出墙,与当地一男子杨某住在了一起。王某上门理论,遭到杨某一顿暴打。
王某回到家后,找出以前开矿剩下的爆炸物品,并自制成了炸弹。
2009年4月18日凌晨2时许, 王某趁杨家无人,将两个炸弹扔到杨某与其哥两家共用的院内。杨某及其哥家门前台阶被毁、附近邻居门窗玻璃被震碎。
但高某和杨某对此不管不顾,王某看没效果,去年4月22日凌晨2时许,他再次携带炸弹来到杨某家大门外,先将事先写好的恐吓信贴到杨家大门外,然后将炸弹往杨某家房顶方向扔去,结果误扔到杨某哥哥家的房顶,爆炸后,将该房顶炸了个窟窿。
昨日,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已构成爆炸罪。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有过错,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