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讨论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全年的“工作表”其中——
生活垃圾分类有望纳入立法
本报讯(记者李洁)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起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费计量、垃圾处理场建设这些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都有望纳入法规。
此外,条例还有望规定,垃圾综合处理场的各项排放指标要像大气污染指标那样,定期向社会公开。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讨论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全年的“工作表”。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本市将调研起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此前针对该条例市人大已通过了立项论证。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赵义表示,即将起草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会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费计量、垃圾填埋场建设等诸多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赵义表示,条例将立法规范垃圾运行管理体制、处理的方式以及罚责等问题。比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也将纳入立法。由于具体条款仍未确定,至于垃圾不分类的相关罚责还没有确定。
此外,垃圾按计量收费在条例中也有望体现。
目前,市政府已经将生活垃圾处理定为“基础性公益事业”。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今后北京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控制垃圾产生量增长。
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65%左右。
垃圾处理场排放指标拟公示
赵义表示,本市将立法要求对垃圾综合处理场的相关排放指标进行公示,像天气污染指标一样,每天公开,让百姓放心,保证人民的利益。
赵义透露,法规中有望明确包括百姓关心的指标要对社会公布,凡是能够实时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做不到的也要通过科技手段研究课题来解决。比如二恶英问题,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向社会公布都要有所规定,以减轻周边百姓的压力。
此外,针对垃圾填埋场自身的要求条例中也将作出规定。比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规划将按照国家建设程序来办,包括环评等评估手续。本市将通过立法,提出一些限制性的要求,不达标的垃圾处理场要关闭或停产整顿。
针对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选址,赵义表示,法规中将对本市建立综合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规定。
2010年市人大立法工作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和草案修改稿、农机管理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和修订草案修改稿、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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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3个议案办理情况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3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包括:市政府关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关于“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关于“推动城乡结合部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
清理137项地方法规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本市现行有效的137项地方性法规集中进行审查和清理。法规清理工作于201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12月份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法规清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