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业局全面整治违规无序搭挂电力设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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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2月26日18:57
“建设路水产批发市场附近电杆上搭挂的一根近2公里长的光缆,产权属电通;亭江镇亭头村康庄路搭挂的一根电缆,产权属广电局……”2月24日,福州电业局局属各单位纷纷对辖区内的电力设施进行普查,加快推进电力线路与通信、广播电视线缆交叉跨越的安全整治。
据该局配电员工介绍,通信、广播电视线缆与电力线路输送电压等级不一样。低压电力线路输送的都是220伏、380伏的电能。通信和广播电视线缆输送的大部分是弱电或无电的信号,只有少数才是220伏的低压电。因此如果通信、广电电缆违规无序搭挂到电力设施上,这无论在施工、运行、使用环节,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施工中,如果施工方对电力线路不了解,安全距离不足,势必威胁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另外,无序搭挂的电缆,不仅影响美观,还加大了杆塔的负载,一旦超出杆塔的承载能力,后果严重。就算安装、运行不存在问题,运行时间久了,绝缘性能减弱,安全距离不足,强电弱电线路混搭,势必造成安全事故。近年来,福州市乃至全国其他城市随着电力设施上各类线缆违规搭挂现象的日益严重,随之引起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
为确保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和社会安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福州电业局出台“整治电力设施上各类违规装置线缆”工作方案,特别针对以下三种违规无序搭挂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资源缺乏,确需将通信线缆及装置搭挂在电力设施上,或利用电力管沟敷设通信线缆及装置的单位,应通过该局验收,签订安全协议。二是对未搭挂的电力设施,但与电力线路交叉、跨越的距离不满足国家标准的通信线缆及装置,应进行整改。三是通过在网络、电视、报刊上刊登公告和信函通知后,到期无人确认的通信线缆及装置要彻底清除。
“2010年,我局将从申请、审批、施工、验收、签订协议、建立档案、巡视维护、信息通报、协议变更等环节建立常态运作机制,并将整治工作将纳入局属各单位的业绩考核指标,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福州电业局配电技术专责介绍。(金平林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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