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区医院绩效考核办法:3次不合格负责人免职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01日11:18
中广网沈阳3月1日消息(记者郭威)沈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向外披露,社区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将由政府掏腰包给予补偿,而且将首次实施绩效工资,也就是说,今后哪个社区医院为百姓提供的服务好,患者满意度高,政府拨给该医院的补助经费就多,而患者的满意程度将直接影响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
此外,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此举意味着,今后沈阳市民健康将有所保障,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及需要长期康复的慢性病,在家跟前社区医院就能得到治疗和服务。
今后社区医院提供以下服务
今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这2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以及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护理;提供急诊抢救及转诊转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
医院每年至少两次“大考”
伴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社区医院实施,还有一个热点问题引人关注,就是沈阳市下一步如何对社区医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沈阳将通过实施绩效工资等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使公众获得更有效率、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建立更为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为保障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沈阳市专门出台了《沈阳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沈阳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社区医院今后每年至少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两次“大考”,也就是说,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至少于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2次集中考核,财政、人事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各区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考核频次。随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5%。
考核不合格政府补助打折
两次“大考”成绩与政府补助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总分值的90%分值及以上为优秀,总分值的80%分值及以上为合格,80%分值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分比按100%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考核结果分值除以80确定。考核合格的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按照补偿政策给予结算;考核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这就是说,“大考”成绩合格的,就能如数拿到政府补助,反之则要打折扣了。
此外,考核优秀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不合格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至少于每年6月、12月前对工作人员进行2次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工作人员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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