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过去了,每次闭上眼睛,庄娟的眼前就出现一名男子凶神恶煞般冲过来,而她自己,则赤身裸体。女浴室中闯入的那名男子,至今无法让庄娟平静下来。
昨天,派出所民警宣布,那名男子系“误闯”,已对其批评教育。对此结果,庄娟难以接受。法律界人士认为,醉酒不是免责前提,“误闯”女浴室的男子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据了解,“误 闯”女浴室的男子为某银行一位中层干部。
□快报记者 田雪亭
漫画 俞晓翔
女浴室内闯进一男子
1月29日晚上发生的一幕,庄娟无法忘记。当天,因为感冒,庄娟和老公来到南京城东某五星级酒店的游泳中心,准备蒸桑拿来治感冒。庄娟和丈夫都是该酒店游泳中心会员。
庄娟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走进了桑拿室。很快,汗水就从身上出来。庄娟感觉舒服多了,便将身上的衣服脱掉。20分钟后,庄娟走出桑拿室,来到了女子更衣室,那里,是一间包含浴室和更衣区一体的房间。她坐在了淋浴间不远处的一把椅子上。这时,会员孙莉莉从淋浴间出来,拿着浴巾擦身子,两人聊了起来。
“大概八九点钟,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结果,看到了我这辈子都不愿意见的场景!”庄娟说,一个男子,正摇摇晃晃地从更衣室大门走过来。
庄娟开始左右寻找衣服,但周边空空荡荡。她急得大喊,“干什么的?出去出去!!”
但男子仅仅愣了一下,继续朝着庄娟走过来。此时,孙莉莉也发现了男子,正在擦身子的她,赶紧用浴巾遮住身体的敏感部位,转身朝不远处的桑拿室跑过去。庄娟也赶紧起身,但是,此时,那名男子已站在了她面前,睁大着眼睛。庄娟使劲推了一下,男子一个趔趄。庄娟趁机转身,逃进了桑拿室。
躲进了桑拿室的庄娟,不顾一切地抵住门,死死地按住把手。这个桑拿室的门是玻璃门,从外面能看得见里面,从里面,也能清楚地看到外面。
桑拿室外,那名男子摇晃了几下,坐在了刚刚庄娟坐的那把木椅子上,眼睛盯着桑拿室。
“这样吧,我冲出去!”孙莉莉裹紧了身上的浴巾,拉开桑拿室玻璃门,快步飞奔,冲到游泳池那边,大声喊人。
工作人员将男子拖了出去
在游泳池边巡逻的工作人员小陈闻讯后,当即冲了进去。此时,庄娟还躲在桑拿室内,紧紧地拽着玻璃门。门外,那名男子继续坐在椅子上,眼睛瞪着玻璃门。
小陈快步走上前,要拖那名男子出去。但男子胳膊一挡,小陈没有拖动。小陈继续努力,男子则继续挣扎。最后,小陈使出浑身力气,将其拖了出去。
“就在拖出去的时候,在外面一道门那边,当时还有个女会员准备进来更衣,也遭到男子的骚扰!”据庄娟说,事发后很多天,她才知道还有这个细节,那名会员与她进行了联系,答应为其作证。
看着男子被拖了出去,惊魂未定的庄娟这才松开已经酸痛的手。这时,她注意到了自己原本放在桑拿室内的衣服,赶紧裹在了身上。“从进来到出去,至少持续了六七分钟!”
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十几分钟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庄娟、孙莉莉以及那名肇事男子、酒店工作人员全部带到了派出所。
闯浴室男子被“批评教育”
做完笔录后,民警表示,男子喝醉了酒,不省人事,“明天等他酒醒后再说吧。”第二天,庄娟丈夫王强又找到办案民警,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当事人联系方式和姓名。但被民警婉拒。
几天后,庄娟便收到了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女子自称是那天肇事男子的妻子,表示双方可以谈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都很难堪。我们赔偿点钱,算了,你看呢?”庄娟很生气,她断然拒绝了对方仅仅是赔钱的要求。
“男子是谁?是什么身份?联系方式是多少?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我是谁,我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对方却清清楚楚,你说,我什么感觉?”庄娟说,此外,她觉得,这个事情弄得这么大,对方竟只想花钱买平安,“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个男的必须承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过年。但这个年,对庄娟来说,犹如梦魇。
“这是件很难堪的事情,但奇怪的是,对方却似乎失踪了,似乎这件事情就过去了!”庄娟说,她其实也不想再想这件事情,但没有办法,一闭眼,眼前就出现那个场景,一个男子,冲进来,朝着她走过来,而她自己,则是赤身裸体。
年后,庄娟再次找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对这个事情进行处理。
昨天下午,后宰门派出所通知庄娟去派出所。于是,庄娟便和爱人、孙莉莉一起来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办公室内,民警很快宣布了处理结果。“民警说,他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那名男子张某系酒后误闯女浴室,对其行为,派出所已经批评教育。其他的,没了!”
庄娟说,她听完后,以为民警在开玩笑,但民警坚称,“批评教育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庄娟便要求民警给予书面处理结论,但遭到拒绝。
肇事者家属
有这事,但我们会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后宰门派出所对此事进行采访。但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对于庄娟及孙莉莉对于处理结果的质疑,他们也不便表态。
3点多钟,记者赶到了这家城东的五星级大酒店,酒店对此事也很重视,在经过层层领导审批后,直至下午5点钟,主管领导还是没有同意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
在此期间,记者与工作人员小陈联系,小陈表示当晚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名喝了酒的男子闯进了女浴室,庄娟和孙莉莉受到了惊吓。至于其他,他不清楚。
据了解,张某系某银行的一位中层干部。但记者无论从派出所还是从酒店方,都找不到张某联系方式。不得已,记者通过庄娟,拿到了张某爱人谢某的电话。
“我是张某的爱人,是有这么回事!”接通电话后,谢某表示,事发当天,其爱人张某有应酬在那家五星级大酒店,喝了一些酒,之后,就陪同客人在游泳中心那边的麻将室打麻将。中间,为什么张某会跑到女浴室,她不清楚。事发后两三天,丈夫张某才将闯入女浴室的事情告诉她,“肯定是喝多了酒,控制不了自己了,那个时候,应该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你说是吧?又不是故意的!”谢某说,她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很生气,就想找庄娟和孙莉莉道歉,并进行赔偿。但是,因为其家中有人去世,所以,事情就一直耽误下来了。
“我们也没想到派出所会这么处理。但不管怎么处理,我们对于她们的赔偿,肯定要进行的。这个赔偿,肯定也不是一两千元的事情,是要多一点的!”谢某表示,她近期会继续与庄娟和孙莉莉联系赔偿事宜。至于其他责任问题,谢某坚称丈夫是醉酒后误闯,“不可能承担其他责任的”。
律师说法
醉酒不是免责前提
“如果肇事者没有喝酒,公然闯入女浴室,这样的行为肯定违法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做了这样一个假设,他说,按照这个假设,结合中国对酒后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那么,醉酒后闯入女浴室的男子,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王海也表示,这里所说的法律责任,一般是指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个前提,那就是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没有这个,那就只能在治安管理责任范围内进行界定。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醉酒这一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往往会赢得执法者的谅解!”王海分析说,民警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可能会从其醉酒无法控制其行为的角度,推断其主观上没有恶意,那么行为上也存在偶然性,再加之认为事发地点为一相对较为封闭区域,推断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所以仅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但王海强调说,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醉酒后可能会出现行为无法控制的一些情况,以及预知到在游泳中心打麻将时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意外,并应该对这些意外负责。而且,在两名女性裸体的情况下闯入,尽管范围不大,但是,鉴于还有其他会员在游泳中心,具有一定的传播面,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王海表示,警方应该详细调查,视情况对肇事者进行治安处理。
(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