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
每年两会,几多欢喜几多愁,喜的是我们又能看到委员新的提案,那如同金黄色原野上的希望;悲的是许多提案或雷人,或不着边际,抑或委员自身也成“三手代表”?——会前握握手,会中拍拍手,会后摆摆手。如此,民主进步从何而来?群众合法权益和诉求又拿啥保障?
张晓梅提案中有“切实保障女性权益”之说,可见其的确认识到当前男女权益不对等的现状,而且她本身对男女平等权益的科学实施并不自信。所以,她才有了自己的想法——“工资化”。其初衷足以让女性同胞们欣慰,在一个民主社会,女性权益处于重要位置自然欢喜。然而,“工资化”就能切实保障女性权益么?这似乎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张晓梅举出了一个案例,但那毕竟只是个例,是夫妻间不和睦的产物。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吵架夫妻间过火的行为在所难免,可大多数夫妻还是可以达成一致协议的。
实事求是地说,家务劳动“工资化”,是用金钱来量化感情,量化责任。家庭和睦乃千金不能求也,一旦可以量化,那就难免会被“挥霍”掉,不可避免伤害到感情与责任。私底下说句不中听的话:只听过给“二奶”发工资的,没听过给老婆发工资的。为何呢?因为二奶毕竟是外人,而妻子总是自己的,一旦工资化,难免疏远了亲情,就得不偿失了。
“工资化”不仅难以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而且还可能适得其反。类似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譬如教改上的师德量化、学生作业时间上的量化等,为何招致网友质疑与否认,个中缘由还在于很多事情并不是可以用“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的算式来回答的。同样,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解铃还须系铃人。
女性权益难以保障,还在于社会旧思想的根深蒂固,在于男性意识中的大男子主义。要想切实改变女性权益,不应拘泥于“工资问题”,或者男性产假跟女性产假一样长,女性公厕蹲位应该跟男性蹲位的比例为3:2等,而应该放宽眼界。这些提案就好比让拿感冒药治伤寒一般,不可能有所成效,只会越来越差。家务劳动工资化,是号对脉开错方,绝对会遭遇现实中执行难、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尴尬。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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