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陈竺:增设药事费是合理补偿
马晓华
日前,五大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其尚未执行配套措施出台的情况下,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公立医院未来改革的争议。
昨日下午,全国政协会议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口,接受了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采访。“公立医院改革所涉及的设立药事费,是医生的合理补偿,应该积极探索,不应按照比例来提取。”陈竺肯定地说。
理顺偿付机制
在《指导意见》中,五部门明确规定,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
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针对医生是否分拆药方而多收取药事费,陈竺表示:“每张处方收取固定的药事服务费。医改是多管齐下,会有相关监管规避分界处方。”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翁国星表示,取消药品加成或者医药分开之后,仅仅靠药事费是补偿不了的。政府明确加大投入,但“到位”的标准目前非常含糊,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运行以及医生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协同生殖医学研究所所长董协良对本报表示,政府投入不是简单直接投在现有的医院体系上,首先要对现有的资源重新组合,并理顺偿付机制。基层的一级、二级医院,政府增大投入,承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三级医院可以允许利用优势资源服务高端人群创造收入,来补贴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将机制理顺了,政府并不需要增加太多投入给三级医院。
人均40元才合理
去年,深化医改实施方案公布后,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2009年至2011年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之一。2009年中央财政按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的补助比例予以支持。
“今年将提高到20元,但仍不够,我们有个测算,增加到每人40元是比较合理的。”陈竺表示。另外,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大病统筹的出资标准,陈竺表示,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统筹每个人300元的出资标准是一个目标,但是今年将在儿童大病统筹标准上进行提高。
此外,针对医改能否降低医疗费用,陈竺表示,现在卫生总费用占GDP的4.96%,2012年将达到5%~6%,今后政府投入要增加,个人投入也要适当增加。“但总的比例,个人负担比例应下降到20%~30%比较合理,其他的主要是政府投入和企业、城镇职工单位筹资。”陈竺表示。
对于医改方案中医生可以多点执业的规定,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军区总医院普通外科主任田伏洲对本报表示,“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可以到不超过3个点的地方进行执业,医疗服务的责任由所在点的医院负责。”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目的之一,就是鼓励大医院专家主动到社区、基层服务,弥补社区卫生人才缺口,提高社区医院对居民健康的服务能力。
据了解,全国各地已经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试点,陈竺则表示目前正在考虑对全国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