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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面积缩水超3% 购房者有权退房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04日08:33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随着春季房交会临近,商品房面积问题备受市民关注。3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测绘大队了解到,今后,购房者在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时,把相关信息输入到“沈阳市房产网”(www.syfc.com.cn),就可以查询合同中的商品房面积与房产部门核准的销售面积审核结果是否一致。如果商品房交付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由于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有的部分要进行调整,设计发生变更,而最后的实测面积才能作为最终的房屋实际面积。

  《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商品房交付面积与合同上的面积存在误差,购房者可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据了解,购房者所说的商品房面积是指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组成。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房屋公摊面积指归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或空间。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主要包括:按照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进行分摊;依据相关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据介绍,房屋公摊面积是按照房屋面积的比例分摊的,也就是说房屋的面积越大,公摊的面积就越多。

  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不仅要注意经过房产有关管理部门审核的销售面积是多少,还要留意套内建筑面积(实得面积)和公摊面积各是多少。

  值得注意的是,阁楼不算公摊面积,不参加公摊面积计算。如果不能确认是否是阁楼,可到房产测绘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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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重新测量房屋面积

  (1)沈阳市2002年3月以后上市的商品房都经过了沈阳市房产测绘大队的审核,具体结果可到沈阳市房产测绘大队查询。凡是经过初始登记的房屋,市房产大队都进行了实测。经测绘大队实测后的商品房都在沈阳房产网上公示,网友可登录查询,不用重测。

  (2)对于老房,要一事一议,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有疑问,也可拨打房产服务热线96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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