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3月1日,西安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一起官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原法定代表人、主任毛明宽(正处级),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共计4344万元,被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毛明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2003年至2008年,在其任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期间,在国家建设征地服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317万元、贪污437万元、挪用公款3590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经审理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省国家建设征地服务中心系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毛明宽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