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1.5%的数据带给统计局的麻烦恐怕还没有结束,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递交提案,希望国家统计局对2009年房价数据进一步给予说明。
“数据”显示 2009年涨幅9年来最低 2010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这个房屋销售价格涨幅分别低于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的7.6%、5.5%、7.6%、6.5%的涨幅,不足前四年涨幅平均数的四分之一,创下2001年以来9年中的最低点。
建议进一步说明 数据打消公众质疑 房价作为相关部门制定楼市调控数据的关键数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对此郭松海委员建议,国家统计局对2009年房价数据进一步给予说明,并公开回答以上问题,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公布数据得出的计算方式,以打消公众质疑。
房地产利润不抵一年存款利息? 郭松海委员对房价涨幅1.5%提出4点质疑 质疑之一是统计数据互相矛盾,今年2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显示,无论是近9.4亿平方米的成交量还是估算约4695元每平方米的均价水平,都创出了历史新高,全年房价涨幅24%。1.5%是不是小数点放错了?
质疑之二是房价数据不能解释投资数据,2月19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前年增长42.1%。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而根据此销售额数据,再除以上述销售面积,便得出去年全国商品房成交价格约4695元每平方米,而2008年商品房成交价格为3882元每平方米。如果按照房价涨幅1.5%计算,这是连一年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
质疑之三就是房地产成本,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利润与房价数据无法对应。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2009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2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2663亿元,增长21.0%,说明建筑业的利润率是上升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利润大幅度上涨,房价怎么仅上涨了1.5%。
质疑之四就是统计数据与民众切身感受明显不一致,不仅在一线、二线城市,即使是一些小县城去年房价涨30%以上都很普遍,一线城市涨得更厉害,区区1.5%,“这是明显把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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