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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决残障儿童失学问题 法律保障需完善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04日17:17
  中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6时55分报道,广东省有将近10万残障儿童因为缺少特殊教育学校而面临失学,政协委员连续三年提案,但是到现在学校仍没有建起来,我们听听观察员、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是怎么点评的。

  记者:在广东省有近10万的残障儿童失学,政协委员也是连续三年提案要建立特殊学校,甚至在去年这个提案一度被列为1号提案,但是至今这个特殊学校也没有建立起来,您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长安:我觉得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当地政府对政协委员的提案不是太重视,因为对于残疾儿童失学的问题,既然把它作为1号提案,在解决问题上应该尽早拿出一个办法来。第二,我觉得一些地方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虽然有些在形式上、在表面上表示很重视,但是缺乏实际行动,导致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受到了忽视。还有一个,这个报道我感觉到地区发展严重失衡,即使在广东这种中国最发达的省份里面,地区发展的差距也十分巨大,在一些贫困地区,地方财政紧张,一些地方政府就挤占挪用特殊教育经费,致使特殊教育学校严重不足。

  记者:残障儿童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力与每个健全人一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您认为可以通过完善教育制度,来解决残障儿童的失学问题吗?

  李长安:完善教育制度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从我们国家对残障儿童的教育立法的角度来看,在很多的法律里面都对此有规定,比如说残疾人保障法的第18条就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而且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要免收学费,而且要设立助学金,要帮助这些残疾学生就学。

  还有一个是在我们国家刚刚颁布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当中,也特别的提出来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我觉得通过法律的保障完善教育制度,应该可以解决残障儿童的失学问题。

  记者:另外从报道中我们知道,当地的政协委员关于筹建特殊学校的提案,两次都被当地的教育局以地方财政困难为由驳回,谈到教育方面我们也总是能够听到关于缺钱的抱怨,是不是有了钱就能够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呢?

  李长安:我觉得钱或者是财政的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是更重要的可能还是地方政府要在思想意识上来关注特殊教育,以实际行动为残障儿童的教育提供切实的保障,我想这个可能更为重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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