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低收入者免税给白领减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再起
如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给中低收入群体以更多实惠?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发现,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约而同递交建议,希望提高个税起征点,给低收入群体“免税”。他们都表示,2000元的起征点太低,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无疑是“雁过拔毛”,希望尽快提高个税起征点。
[现状]
居民收入增长跑不过GDP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表示,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她提供了一组数据,1995年到2007年,在收入初次分配中,收入不断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政府和企业收入比重分别提高了4.3和2.9个百分点。此消彼长,而居民收入占比则下降了7.2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从2000年的65%下降到2007年的57.5%。
翻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居民钱袋子的增长速度一直赶不上GDP。马兰翠委员说,2007年至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都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相比于同期税收和财政收入增长,则差得更多。这种现状,与中央一再强调要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都是不相符的。
个税起征点在城镇职工平均收入之下
虽然个税起征点上调了几次,但仍有不少低收入者加入到缴税行列。马兰翠委员说,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为800元,这是当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8倍。到了2005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52%。此后,经过2006年、2008年两次提高,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仍处在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水平之下。
“现在房价这么高,在城市里赚个三四千,收入也不算很高。”全国人大代表、太仓市妇联副主席陈静怡说,按照2000元的起征点,大多数人都在缴税。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则指出,这么低的起征点,其实是在与百姓争利。在他看来,在第一次分配中,不应该向低收入群体征税。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和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分配的作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亟待进行调整,让利于民,给低收入群体以切实的实惠。
[对策]
建议一:4000元以下都不要缴税
“在收入分配问题上,个人所得税对于富人而言没什么感觉,对低收入者的生活影响却很大。”马兰翠委员表示,虽然2008年我国刚提高过起征点,但那次迈的步子太小,起征点还是定得太低。她建议,应立足目前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同时要有前瞻眼光,考虑到两到三年增长幅度。“以不低于3500元-4000元为宜,最好4000元以下不征税。”
建议二:目前的税率也应调低
记者昨日从全国人大江苏代表团获悉,来自苏州的几名全国人大代表正在准备一份联名建议,主题也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陈静怡介绍,他们希望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能够提高到3000元。与此同时,目前的税率也要进行调低。不光是低收入群体要免除税收,就算是收入较高的“白领”,也应该减税。目前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从4%至45%不等,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率只是5%-35%。“为什么白领要缴的税率,比赚钱的老板们的税率还要高?”
在这份联名建议里,人大代表们希望,能够降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到5%-35%。老百姓口袋里的钱多了,于强国、于富民都是一件好事。
建议三:5000元以下尽量少征税
身为企业家的朱建民委员说,每次给职工加工资的时候,其实都会听到对于个税的抱怨声。他算了一笔账,一名一线工人工资2000元上下,再给他1000元工资,员工要缴50-100元不等的税。这对于低收入群体是不小的一个数字。他呼吁个税征收尽快改革,把起征点调到3000元。不光要实现低收入者不缴税,且对于收入5000元以下的中等收入人群,也要“减负”。按照目前的税率,如果收入在2000元-5000元之间,税率从5%至15%不等。“其实5000元以下,根本不算有钱。”他建议,对于3000元-5000元之间的,一律改成只征收5%的个人所得税。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让改革成果惠及于民。
作者:仇惠栋 黄阳阳 成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