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元素,也是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但其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具有弱质性和不稳定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减税、减费、减息,继续大力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最新调查显示,65.2%的企业经营者建议“加大对企业减税的力度”,位列企业当前最为需求的政策之首。有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实施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三万元人民币(含三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实行税收优惠,其应税额减半计征,税率不变。我们认为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当针对中小企业的需要实施诸如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亏损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措施,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同时要适时微调《意见》中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及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幅度,并延长该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从而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从中获益。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免税或退税优惠。此外,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要从对企业进口整机设备,逐渐转移到鼓励国内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上。
2、减少中小企业税外收费,增加专项财政补贴。针对当前非税收入增长较快的现象,要严格落实《意见》中清理、取消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治理乱收费,直接减轻企业税外收费负担。要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减收社会保险费,缓解企业成本压力,避免企业大规模裁员。对新产品的开发、员工技术培训、产品出口等活动提供资金资助、贴息贷款和风险担保。
3、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行资助和引导。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大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支持的形式多元化,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并存。财政拨款资助应该具有针对性,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项目。对一些真正具有良好前景但面临较高风险,难以募集到资金的科技创新项目,政府应提供贴息贷款和专项补助,或在各级担保公司中安排专门用于中小企业创新担保资金。可考虑建立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对一般项目政府补助1/2的经费,对环保节能项目、有利于产品出口型项目、能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政府补助3/4的经费。
4、建立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整个市场上最大的、购买力最强的单一买家,其有目的和导向性的购买支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消化吸收科技自主创新成果。因此,政府采购被普遍认为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方向和速度的重要政策工具。应该探索建立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可在每年的财政支出中,专门划出资金用于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促进其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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