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委员讲述残疾人驾车提案背后的故事
2010年03月06日18:1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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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南辰、姜琳、邹伟)去年底,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其中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17条,进一步放宽了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在配备了辅助设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等三类人员申领驾驶证。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公布后立刻得到多方肯定。而在这背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连续10年提出相关提案的历史和心路历程却不太为人所知。
3月5日,刚刚参加完政府工作报告小组讨论的张海迪委员,在驻地向新华社记者讲述了残疾人驾车提案的历史。
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 “我的童年,坐公共汽车都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坐小汽车几乎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那时作为一个残疾孩子,对动态的东西都是充满渴望的。为什么呢?这是一种思想的"代偿"。当一个人缺失了身体一部分功能的时候,就会用想象替代缺失。但是无论什么也阻碍不了人的向往。我曾经说过,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
“1985年有件让我特别感动的事。当时一群残疾人坐着手摇轮椅从陕西不远千里到北京。那种老式手摇轮椅是很难摇的。”海迪边说边向我们比划,“又笨又大,用手摇动一根链条,摇那么重的轮椅走那么远的路,胳膊多疼啊!”他们说,来北京就是想证明自己能行。
“1980年我才有了这种能自己走的轮椅。在那之前,是老百姓用木头帮我打的轮椅。有4个小轮子,自己不能走,我去哪儿必须由别人推着我。”张海迪说。
张海迪介绍说,1988年的日本之行给了她很大的震动。“一天朋友告诉我,残疾人工场的工场长要带我去参观。我上车后,工场长说,"请坐好,我可能会开得快一些。我跟你是一样的,也是脊髓损伤者。"”
“他怎么能开汽车呢?”张海迪那时很惊讶。那位工场长开着车在日本的高速公路上奔驰,速度很快。张海迪坐在车里想,残疾人原来也能自己驾驶汽车,也能开得那么快、那么好、那么自由。人的思想是自由的,而不自由的身体可以让汽车代替啊。
坚信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定会把残疾人的事情挂在心上 1998年,张海迪开始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会议是能够发出残疾人心声的地方,比我单纯当作家写作有更宽阔的舞台了”。1999年,张海迪提交了《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辆的提案》。2000年,张海迪又提交了《关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提案》。第二年,又提交了《关于允许有能力的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提案》。这一主题的提案一提就是10年。
“2005年,我去黑龙江参加残疾人驾驶汽车现场会,在那里学习驾驶经过改装的手动操作的汽车,很快就学会了,这更坚定了我信心。一定要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事情,让更多的残疾人兄弟姐妹实现开车的梦想。后来中残联组织了一个"残疾人驾车神州行"活动,从黄帝陵开到长城脚下,我驾驶汽车走在最前面。到了河南大家聚会,一名残疾人举起酒杯,搂着我,刚叫了一声大姐,眼泪就流下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汽车社会悄然到来。一些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备了购买汽车的能力,要求制定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呼声日益强烈。“所以我认为,想驾驶汽车的残疾人不要着急,国家的文明和进步需要时间。要坚信生活,坚信我们的社会,坚信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定会把残疾人的事情挂在心上。”张海迪动情地说。
“近些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残疾人。最早只出现了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这一句话,后来字数越来越多。今天,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将近3行表述残疾人的问题。这真正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精神。残疾人一定会实现更多的权利。”张海迪说。
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从思想来说是一次重要的解放 “2005年,我曾在一个活动上对大家说,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总有一天,残疾人会像健康人一样,能驾驶汽车。可以驾驶自己的汽车去工作,在假日,也带着你们的家人和孩子去旅游。你们可以到自己向往的所有地方去,相信这天一定会到来的。”
张海迪告诉记者,近些年,残奥会的举办、表彰全国自强模范,都让残疾人对“生命的硬度”一次次再认知。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从思想来说是一次重要的解放,对健康人来说是一次解放,比如对残疾人的偏见;对残疾人来说更是一次心灵的解放,实现自己驾驶汽车的愿望。这件事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怀,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表明社会文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残疾人朋友们的呼吁,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 “残疾人朋友们的呼吁,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我们一直在想办法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交管局等部门对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高度重视。近些年通过推行便民措施、修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力度等形式,在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保障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及运营、推动道路无障碍化改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为了能够让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并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安全,公安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出台。”这位负责人介绍,2007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于2008年3月1日实施。同年,公安部多次与中国残联进行专题研究,并收集整理了美国、德国等国关于残疾人驾车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条件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
“今年的4月1日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残疾人能领取合法的驾驶执照了。我希望自己也能考取驾照。非常期待这一天。”张海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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