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00亿元地方债 四川分到9% 效果显著
财政预算报告称,2010年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这是中央财政继去年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后,再次利用这一途径弥补地方预算收支差。地方债实施一年效果如何?代表委员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地方债实施效果如何?
2009年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中国,为解决新增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这2000亿元地方债中,四川分配到了180亿元,是发行规模最大的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说,这笔地方债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灾后重建工程、重点产业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对四川应对金融危机、拉动投资消费发挥了很大作用。
为了控制引导资金投向,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项目建设。
“2009年中央财政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债券对于增强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和扩大投资的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校长艾洪德说。
地方债风险是否可控?
为防止地方偿债风险,财政部将地方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核、监督。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缴付罚息。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由财政部在办理年度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关于偿还风险,黄锦生代表认为,地方债偿还期为三年,目前看省市一级财政偿还应该没有问题。他表示,今年四川将继续采取严格措施确保中央要求的投向,相较于去年的分块管理,今年将落实到项目管理,在投向的把握上更能够体现中央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认为,目前的发债规模尚不构成问题。重点是要在探索中建立完善政府发债、用债、回收还款的良性机制。
能否解决地方融资难?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进一步引发了对这种模式能否制度化的探讨。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许发债。而政府层面也始终将中央代发地方债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特殊政策措施。然而,一方面是中央投资项目需要大量地方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缺乏有效的融资手段,当数量有限的地方债无法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困难时,各种形式的地方融资平台迅速发展起来。
2009年地方融资平台过度融资造成的财政风险,已引发我国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警觉。“适时推出由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能够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条件下缓解地方政府融资难问题,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和选择。”艾洪德代表说。
祝作利代表说,中西部地区融资渠道和手段比较贫乏,希望地方债这种模式能够进一步制度化。不过,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难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各级政府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同时拓宽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建设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认为,地方债长期化必须把握适度、可控、可持续的原则,探索中国特色的政策性投融资机制。(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