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 题:一个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从六年政府工作报告看农民工“同城待遇”之路
新华社记者何雨欣、郝亚琳、雷敏、李忠将
他们,生活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他们,饱尝人世的酸甜苦辣,他们,观念已在悄然发生改变,六年来,农民工的变迁充分见证了我国城镇化的历史进程。
一条路程曲折的“讨薪”之路,一张逐渐织起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网,一项已经上路的户籍改革,六年来,政府工作报告清晰指出了农民工的“同城待遇”之路。
一条路程曲折的“讨薪”之路 “当前要抓紧解决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摘自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
“抓紧建立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资正常支付的机制,继续做好清欠工作。”摘自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03年10月,重庆三峡库区的一个小山村,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熊德明勇敢地向前来走访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出了家里的困难,她爱人有2000多元钱的工钱被拖欠一年,影响了娃儿们交学费……听完熊德明的讲述,温家宝为她讨回了工钱。
农民工,一个依靠辛勤劳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群体,一个将自己青春岁月留在大小城市的群体,因为种种原因却长期在城市连“劳有所得”这样最基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全面“吹响”了向困扰农民工多年“顽症”宣战的号角,紧随其后的是全国各地掀起的“讨薪风暴”,农民工的权益开始得到有效保护,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然而,“讨薪”的路程并非一片坦途,从全国各地不断传来的消息看,目前拖欠农民工工钱的事情仍然屡有发生。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说,从目前网上、电话、短信等多个渠道收集的信息看,许多农民工兄弟反映的仍然是欠薪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关键是对欠薪没有非常具体的法律制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能光靠行政的力量,还要发挥法制的作用,更多的探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梁启波说。
一个逐渐织起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网 “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摘自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
“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摘自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摘自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摘自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
对来自四川达县的李江山来讲,在北京十几年的打工生活可以称得上是“越过越好”,不仅工资比刚进城的时候涨了十几倍,两个女儿现在还分别在香山中学和北京巨山小学就读,这让李江山很是欣慰。“我的大女儿在上学期还评上了班里的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李江山骄傲地说。
最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带着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举行的“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就业送上服务、相关部门组织的“阳光工程”“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特别培训计划”等项目,让农民工得到了专业的技术培训……
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政策完善涉及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对农民工教育、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相关的积极探索,可以说,树立在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一道道隐形“屏障”正在逐渐消除,农民工正在越来越多享受到真真正正的“同城待遇”。
“现在的农民工群体更加注重社会价值的实现和归属感,他们择业时不仅关心收入,更关心教育、医疗、社保等因素。”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商务厅厅长刘捷说。可以说,只有逐渐织起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网才能让城市真正留住农民工。
一项已经上路的户籍改革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
“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我们要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也要让农民有一个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以上均摘自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因为没有户口,我们不能申请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只能租房住,甚至不知道孩子今后考高中、上大学该怎么申报?”已经在北京打工多年的江苏籍贯农民工张军对记者说。不可否认,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各级政府在解决农民工“同城待遇”方面已经看到了成效,但是,完全解决农民工的“同城待遇”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待解。
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依附于城市户籍上的各种福利待遇,犹如一道道“隐形”的壁垒,将大量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阻隔在城市之外,可以说,户籍改革、给农民工一个“名分”既是解决农民工“同城待遇”的一个难点,更是一个重点。
早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提出,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在中央政府“风向标”的指引下,各地方也相继出台政策循序渐进地开展农民工户籍改革。在上海,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可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在江苏省,四类优秀农民工可以在城镇就业地落户;在重庆,农民工进城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可以说,一扇扇面向农民工的“户籍之门”正在逐渐打开。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校长艾洪德指出:“我国应该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这将加速我国城镇化的步伐,而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也会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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